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1-22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部门文件、规划及相关政策解读等。

(三)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等。

(四)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员招考等。

(五)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六)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服务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政策、实施、宣传情况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公开形式

(1)博山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5febf1e8d4cb1d4b075a7c3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区图书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中段文化中心1号馆;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180671,0533-4188659;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②区档案馆。地址: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③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3)政务新媒体:

“博山发布”(微博账号:博山发布);“博山政务”(微信号:bsqrmzf);

“博山好”移动客户端,下载链接为:https://app.iqilu.com/download/Tnk2cjRpd3prUmY5UU9kTktjQ2xGQT09。

(4)博山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6181fca8ded6226ce6c00319/。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区档案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服务内容: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以从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部门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办公地址(邮寄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2287                                           邮政编码:255200

(2)本部门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博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当面向本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3.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33-4182287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西环路317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988183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于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00;电话:0533-4182287;邮箱:bsqweiji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以“提质增效、精准便民”为核心,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民生关切,进一步拓展公开深度、强化公开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严格遵循“五公开”延伸要求,构建全链条公开体系。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提质、传染病防治、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的最新政策文件、实施细则及阶段性进展成效,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健康健教等关键信息,切实保障公众核心权益。二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2025年部门预算及2024年部门决算,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优化“管理和服务”公开专栏设置。全面呈现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及服务指南等核心内容;及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年度执法工作年报等关键信息,让公众清晰知晓执法依据与办事路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要求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抽查结果公示信息,确保监管过程透明化。四是加大对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督导力度,动态更新核心信息,重点完善基础信息公示、资质认证标识展示、就医环境引导、诊疗服务流程须知、行风建设动态及投诉渠道公布、健康科普教育内容推送、便民服务举措介绍等板块,确保公开信息全面覆盖群众就医办事全流程,切实提升公共服务透明度与可及性。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70余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筑牢法治保障防线。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与上年度数量持平。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健全制度体系,强化信息管理规范化。结合政策调整与工作新要求,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等制度,明确职责与时限;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三审三校”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前合规性审查环节,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

(四)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公开服务实效性。一是及时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厘清信息板块分类,对乡镇卫生院 “诊疗服务” 栏目进行细化拆分,专门设置专业介绍、服务时间、就诊须知等11个专项子板块,实现信息分类清晰化、内容呈现精准化,助力群众快速查询所需信息。二是持续拓展新媒体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健康博山”微信公众号、“博山卫健”视频号的便民传播优势,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核心工作要点,常态化普及健康保健、疾病预防等科普知识,切实提升相关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与群众覆盖面。2025年度,累计发布各类内容500余条,其中短视频37条,总阅读量突破21.22万次,互动量同比提升82.65%。

(五)强化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制定专项培训计划,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保密要求等专题培训;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及时整改问题。2025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负面舆情等情况,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个别科室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起草政策文件时未同步编制配套解读材料,且解读内容存在表述笼统、内涵阐释不清晰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出台政策,谁负责解读”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划定完成时限。二是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帮助工作人员精准把握解读标准要求与核心内容要点,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和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涉及到区卫生健康局主办件共16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3件);协办件共8件(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7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医养健康、心理健康服务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明确界定16件主办件公开属性,其中,“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15件。目前,3件建议、13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组织开展“市民代表看变化提意见建议”系列活动。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医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近距离体验就医流程、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及院区环境等方面的提升。活动以增进医患互动为切入点,既有力推动了医疗服务品质提升,又切实增强了群众就医获得感,为健康博山建设提供了稳固的民生保障。

(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一是精准对标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与推进举措,聚焦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控、民生健康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方案要求落地见效。二是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质,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5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效能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评估对象抽取规则与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常态化联络员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专项评估、跟踪复核整改成效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各单位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2287;邮箱:bsqweiji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重大决策、政务舆情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原则,持续做好常态化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机构职能、医疗服务、工作动态及健康科普等信息,有效保障卫生健康领域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时稳妥向社会公开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设置“管理和服务”公开专栏,公开包含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服务指南等执法事前公开信息,以及各项行政处罚及执法年报等事后公开信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及结果公示等。四是督促做好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包含基础信息、资质标识、环境引导、诊疗服务、行风与投诉、科普健教、便民服务等信息。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00余条;“健康博山”微信号发布490余篇,总阅读量13万余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与上年度数量持平。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编制《博山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优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效能。及时调整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健康博山”微信公众号为主的融媒体矩阵建设,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发布、提升舆论引导水平,使其成为公众获取博山区卫生健康信息的第一权威来源。

  (五)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及时沟通情况,抓好督导。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无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把握不准。 

  (二)改进情况。加强主动公开教育,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剖析主动公开典型案例,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涉及到区卫生健康局主办件共17件(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2件);协办件共4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医养健康、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公开形式均为“依申请公开”。目前,5件建议、12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组织13家局属医疗机构开展以“关注身体健康,共建健康博山”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亲身体验卫生健康系统在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公卫水平的工作成效,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表达诉求、提出建议的渠道,更好地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回应民需。

  (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明细任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估对象的抽取方法及数据采集方式,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2024年,采取以会带训形式,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及时更新优化业务知识结构,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2287;邮箱:bsqweiji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山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职责范围,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属医疗机构信息,按季度公开饮用水监督检查及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规划、建议提案、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人员招聘、医疗服务等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规定落实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更新卫生健康系统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等。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优化公开程序,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健康博山”微信公众号为主的融媒体矩阵建设,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发布、提升舆论引导水平,使其成为公众获取博山区卫生健康信息的第一权威来源。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50余条;“健康博山”微信号发布567篇,总阅读量12.37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局机关和区属医疗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及培训计划,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按时参加区政府办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无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09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局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内容覆盖面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涉及到区卫生健康局主办件共34件(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27件);协办件共5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疫情防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医养健康等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目前,7件建议、27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解读文稿解读等方式解读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文件,用通俗易通的语言向社会公众讲明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提高卫生健康政策和规章的知晓度

(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及时对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完善更新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适用主体清单、公开目录及医疗卫生服务等信息,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看病就医及个性化信息需求。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