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教育和体育局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党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律建设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新闻资讯

主要包括:教育和体育政务信息、教育和体育动态信息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流程。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人(单位)应予以配合。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297709

电子信箱:bsqjytyj@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4297709;邮箱:bsqjyt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动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扎实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教体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专栏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正常开展。不断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整体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不予公开,数量上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健全教体系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审查政务信息发布内容,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3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公众号订阅人数近2万人,全年发文1千余篇,阅读次数超123万;视频号关注人数1千余人,全年发布视频资料120条,总浏览量达17万。

5.监督保障方面。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压任务、提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到人,强化尽责履职。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信息不更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对于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准确;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我局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政务公开业务考核和指导,学习对标先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高;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创新公开方法上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教体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涵盖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质管理、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等各个方面。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落实的(A类件)14件,占5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14件,占50%

3.创新实践情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和新渠道,通过公众号、视频号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宣传教育体育经验做法,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按照序时主动公开工作方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对照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定期统筹调度,已全面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任务。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4297709;邮箱:bsqjyt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政民互动,进一步探索全方位、立体式的政务公开模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向纵深。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234条,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学校信息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3条,建议提案答复42条,人事管理信息7条,政策法规信息12条,通知公示63条,2件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学校信息90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及时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与2021年相比数量增减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推进教体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发布和制度化管理。三是开展常态化网站监测和检查,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务新媒体方面,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形成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在信息公开网站对信息逐项分解,分类放置,督促各二级部门及时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业务数据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抓好整改落实,提高公开质量。以信息公开测评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不足,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信息不更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信息出现错字、外链、重大失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二是政策解读发布不完善。对于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部分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教体局一是持续强化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政务公开业务考核和指导,学习对标先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方法上取得新的突破;三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教体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涵盖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质管理、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等各个方面。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落实的(A类件)22件,占5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17件,占40%;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另作处理的(C类件)3件,占7%。

3.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序时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教育领域、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信息数量和范围均创历史新高。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三是重视政策的解读工作,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解读内容,完善解读要素,在公开的内容上重点突出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政策信息的公开。

4.《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对照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把握总体要求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推动落实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部门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人员的政务公开素质能力。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1月4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12-31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教育和体育工作实际,严格依法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助力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区教体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中心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程序,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控公开内容范围,严格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依规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保护涉密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开半径,让群众多渠道获取关系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四)深化校务公开,强化校务信息公开能力。使群众方便快捷获取博山区中小学学校信息,2021年,区教体局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目录、公办中小学名录、招生政策方案、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工作。部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环节不熟悉,需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同时,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作为推动教育规范管理、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家长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栏、民主监督信箱、《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家校沟通水平。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积极打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打造良好运转的教育宣传阵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31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 114 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7709)。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严格依法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安排。

区教体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组织各科(站)室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要求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狠抓重点任务,及时解读重要公开政策。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二是对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全面完善,并着重从行政权力、通知公告、部门动态、重点领域等4个方面入手,主动发布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热点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等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三)丰富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推动“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半径,推动信息公开真正公开,让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知晓关系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四)深化校务公开,努力强化校务信息公开能力。为保障群众依法获取博山区中小学学校信息,促进区属中小学学校深化校务公开、依法治校,2020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了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目录、公办中小学名录、招生政策方案、招生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8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3.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主动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务重点信息,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在满足群众的需求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利用博山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作为推动教育规范管理、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家长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栏、民主监督信箱、《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家校沟通水平。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积极打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打造良好运转的教育宣传阵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21年1月26日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博 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 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77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严格依法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 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对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全面完善,并重从行政权力、通知公告、部门动态、重点领域等4个方面入手,主动发布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热点 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等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79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主动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微信 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务重点信 息,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在满足群众的需求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利用博山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作为推动教育规范管理、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家长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栏、民主监督信箱、《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家校沟通水平。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积极打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打造良好运转的教育宣传阵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20年1月21日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博政办发〔2018〕146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博政办发〔2018〕146号部署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博政办发〔2018〕14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我局把区政务网、博山新闻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大众日报》、《淄博日报》、《淄博新闻》《博山报》、《博山新闻》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博政办发〔2018〕146号部署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对照工作任务的分解表,将相关重点公开事项纳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公开到位。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健全工作机构。成立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1名,并由办公室2名人员兼职协助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区政务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其他应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扩大政策解读回应和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完善政务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回答网民留言和咨询,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依规申请公开,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2018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采用一封信、明白纸、公开栏、LED显示屏等传统方式,并积极创新宣传载体,依托博山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2018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教育信息、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2018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2

2017年,博山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强化领导,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完成区教体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的职能作用,履行好网站监管单位责任,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同时,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开辟“政务公开、招生考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教育督导、教育动态、学校信息”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在公开内容上,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区教体局重点公开本系统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学校活动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敏感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入学、贷款资助、校园安全、教师招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廉政建设等问题,我们都通过不同渠道予以公开,并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2.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7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业务工作类12条,重点公开了公开招生考试、表彰通报、全民健身、部门预决算、民办许可、校园安全、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1400余条,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1.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2.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实效。‍‍

‍‍(二)持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调研和分析,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教育信息的同时,建设好“博山教体信息网”,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共享的有力补充。‍‍

‍‍(三)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原则,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区教体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2016年,博山区教育体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区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强化领导,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完成区教体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的职能作用,履行好网站监管单位责任,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同时,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开辟“政务公开、招生考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教育督导、教育动态、学校信息”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在公开内容上,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区教体局重点公开本系统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学校活动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敏感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入学、贷款资助、校园安全、教师招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廉政建设等问题,我们都通过不同渠道予以公开,并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2.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6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其中业务工作类68条,重点公开了公开表彰通报、师德考核、教师招聘、校园安全、体育竞技、财务预算、获奖比赛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2300余条,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1.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2.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有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业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2

2015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开辟“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学校信息、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PPP建设项目立项、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行风建设等问题,我们都在对外公开栏和网上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2.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5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业务工作类25条。重点公开了公开招聘教师、校园安全、财务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20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1.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2.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执行力,促进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3

2014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开辟“政务公开、公告公示、学校信息、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行风建设等问题,我们都在对外公开栏和网上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2.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5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业务工作类25条。重点公开了公开招聘教师、校园安全、财务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20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1.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2.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执行力,促进服务型政府部门建设。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3

2013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通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3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占20%, 规划计划类3条,占20%,业务工作类9条,占60%。重点公开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12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12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体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体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8

2012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通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区政务网、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2012年,区教体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条,占27.2%, 规划计划类3条,占27.2%,业务工作类5条,占45.4%。重点公开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如《关于义务教育段普通中小学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博山区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等信息。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9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12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体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体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同时督促工作人员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加强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技术学习,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5

2011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通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通过博山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14条,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发布信息15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体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体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1

2010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通区教体局门户网站——博山教体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体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通过博山政务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14条,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发布信息1200余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体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体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区教体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体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体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今后,区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教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1

2009年,区教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设并开通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博山教育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教育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通过博山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信息1000余条,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信息累计25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育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育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今后,区教育局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博山区教育局

联系人

张宗耀

联系电话

4297709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4

7

5

9



比例(%

16%

28%

20%

36%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5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0  人。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博山区教育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6

2008年,区教育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千方百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信息梳理范围和信息梳理方式、确定职责分工、制定操作流程和网上操作规范、编制并修订《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设并开通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博山教育信息网。按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要求,设立“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风”等板块,开辟“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公告公示、教育新闻政策法规等栏目,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教育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博山教育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发布信息的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通过博山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信息800余条,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信息累计25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一)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获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制定并公布获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申请的提出方式及区教育局办理申请的依据、程序和时限等,同时制定了《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区教育局采取填报《博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话告知、发送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申请,畅通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没有收到过社会公众通过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信息的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 2008 年 5月正式施行,区教育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有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还要继续办好博山教育信息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高网站的知晓率、点击率,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今后,区教育局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