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教育和体育局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党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律建设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新闻资讯

主要包括:教育和体育政务信息、教育和体育动态信息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博山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5febf1e8d4cb1d4b075a7c3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区图书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中段文化中心1号馆;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180671,0533-4188659;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②区档案馆。地址: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③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3)政务新媒体:

“博山发布”(微博账号:博山发布);“博山政务”(微信号:bsqrmzf);

“博山好”移动客户端,下载链接为https://app.iqilu.com/download/Tnk2cjRpd3prUmY5UU9kTktjQ2xGQT09。

(4)博山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6181fca8ded6226ce6c00319/。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区档案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服务内容: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流程。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人(单位)应予以配合。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297709

电子信箱:bsqjytyj@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4297709;邮箱:bsqjyt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动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扎实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教体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专栏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正常开展。不断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整体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化。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不予公开,数量上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健全教体系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审查政务信息发布内容,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3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公众号订阅人数近2万人,全年发文1千余篇,阅读次数超123万;视频号关注人数1千余人,全年发布视频资料120条,总浏览量达17万。

5.监督保障方面。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压任务、提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到人,强化尽责履职。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信息不更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对于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准确;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我局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政务公开业务考核和指导,学习对标先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高;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创新公开方法上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教体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涵盖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质管理、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等各个方面。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落实的(A类件)14件,占5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14件,占50%

3.创新实践情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和新渠道,通过公众号、视频号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宣传教育体育经验做法,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按照序时主动公开工作方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对照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列出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将责任分工到具体科室,定期统筹调度,已全面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任务。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4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邮编:255200;电话:4297709;邮箱:bsqjyt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政民互动,进一步探索全方位、立体式的政务公开模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向纵深。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234条,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学校信息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3条,建议提案答复42条,人事管理信息7条,政策法规信息12条,通知公示63条,2件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学校信息90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及时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与2021年相比数量增减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推进教体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发布和制度化管理。三是开展常态化网站监测和检查,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务新媒体方面,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形成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共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在信息公开网站对信息逐项分解,分类放置,督促各二级部门及时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业务数据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抓好整改落实,提高公开质量。以信息公开测评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不足,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网站信息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信息不更新、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信息出现错字、外链、重大失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二是政策解读发布不完善。对于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部分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教体局一是持续强化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持续加强对各学校政务公开业务考核和指导,学习对标先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方法上取得新的突破;三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教体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建议和提案的内容涵盖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体质管理、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等各个方面。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落实的(A类件)22件,占5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17件,占40%;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留作参考或另作处理的(C类件)3件,占7%。

3.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序时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教育领域、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信息数量和范围均创历史新高。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三是重视政策的解读工作,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解读内容,完善解读要素,在公开的内容上重点突出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政策信息的公开。

4.《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对照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把握总体要求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推动落实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部门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人员的政务公开素质能力。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1月4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12-31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教育和体育工作实际,严格依法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助力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区教体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中心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程序,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控公开内容范围,严格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依规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保护涉密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主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开半径,让群众多渠道获取关系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

(四)深化校务公开,强化校务信息公开能力。使群众方便快捷获取博山区中小学学校信息,2021年,区教体局坚持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区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目录、公办中小学名录、招生政策方案、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工作。部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环节不熟悉,需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同时,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将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作为推动教育规范管理、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家长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栏、民主监督信箱、《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家校沟通水平。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积极打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打造良好运转的教育宣传阵地,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31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 114 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297709)。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严格依法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安排。

区教体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始终秉承“以公开为常态”原则,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分管负责领导,确定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组织各科(站)室确认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政府信息,统一报送至局信息员依照程序要求统一发布,为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狠抓重点任务,及时解读重要公开政策。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二是对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全面完善,并着重从行政权力、通知公告、部门动态、重点领域等4个方面入手,主动发布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热点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等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