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5-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区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姓名、职务、分工、重要活动等。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3、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由区政府制定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政府公报

7、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博山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5febf1e8d4cb1d4b075a7c3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区图书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中段文化中心1号馆;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180671,0533-4188659;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②区档案馆。地址: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③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3.政务新媒体:

“博山发布”(微博账号:博山发布);“博山政务”(微信号:bsqrmzf);

“博山好”移动客户端,下载链接为https://app.iqilu.com/download/Tnk2cjRpd3prUmY5UU9kTktjQ2xGQT09。

4.博山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6181fca8ded6226ce6c00319/。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区档案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服务内容: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邮政编码:2552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博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2.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的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33-3183622;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西环路317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988183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7

电子书        |        H5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087;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产业振兴、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三大目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以高质量的公开成效赋能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规范、动态更新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0余条,其中,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25件,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15次。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严把解读质量关,制作政策文件解读材料31件,图片、H5等多角度解读比例超过1/3。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等信息进行有序归集展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强化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切实提升办理质效。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比去年减少5件,均按照要求依法、及时、规范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区政府、区政府办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指导28个部门、单位做好目录编制工作,逐项梳理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失效、废止文件,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标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会同区大数据中心定期开展表述错误、敏感信息等信息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建立“博山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服务力、影响力。做好政府公报制作发布,编制公报4期并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置免费取阅点。优化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效能,满足群众政府信息获取需求。

(五)不断夯实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主任办公会重点内容,定期研究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节点推进。发挥业务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监测检查,印发通报2期,并跟进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专题培训2次,每2个月组织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进行个别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主管部门形成的合力不足。二是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大,群众的知晓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在工作中加强了与教体、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会商,分析问题短板,提升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拓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渠道,组织全区各部门、镇办围绕各自行业领域、辖区,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政策赶大集”等系列宣传活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更加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度,政府办公室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