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由博山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 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   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总结计划 主要包括:工作情况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面依法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动态。 

(五)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预算、政府部门决算等。 

(六)提案建议答复 主要包括: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全面依法治区、 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政府法律顾问、法治督察、行政复议、普法、公证机构和执业公证员、执业律师公告等工作情况。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 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见附件 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 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 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提交申请。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通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 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 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 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 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 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博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713

网上申请:可通过区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平台提交。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1号政法大楼北6楼;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713;邮箱:sfj418071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积极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部门会议类13条,重大行政决策类2条,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4条,部门文件类4条,部门预决算类2条,政策解读类4条,执法事项清单1条,抽查情况、查处结果1条,其他信息类28条,法治政府专栏496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公开制度保障,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公开信息分类整合。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报批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审核,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置,增设公共法律服务栏目;持续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推介宣传作用,2023年,“法治博山”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919人,全年发布信息1139条;“博山普法”抖音号关注人数1257人,全年发布视频资料29条。

5.监督保障方面。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负总责,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依职责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操作练兵、信息撰写练兵,提高业务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在“法治博山”微信公众号上开设“行政指导小课堂”“以案释法”专栏,全年分别发布16期和14期,提高服务型行政指导宣讲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共承办区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1件,办复率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

加强法治文化作品研发,创作出一批法治小品、法治情景剧、法治微视频,利用“博山政法”视频号、“博山普法”抖音号开展线上展播30余次,推动法治文化更贴人心、聚人气。

(四)落实政务公开方案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司法局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博山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司法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1号政法大楼北6楼;邮编:255200;电话:4180713;邮箱:sfj4180713@126.com)。

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执法服务指南7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策解读3条,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3条,随机抽查计划与事项清单2条,抽查情况与查处结果2条,部门文件4条,其他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与更新,及时发布、转载动态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科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各科室力量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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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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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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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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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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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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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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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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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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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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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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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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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工作人员水平有待加强,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方式加大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刑罚执行一体化等方面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无建议提案办理。

(三)创新实践情况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通过法治博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互动交流,在公众号内设置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信息,只需轻轻一点即可找到自己所需的法律服务同时设置了H5法治说”栏目,形成了“两微一抖一H5”普法矩阵。

    (四)落实政务公开方案情况

     2022年,博山区司法局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博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博山区法治政府和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在法治博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发布信息700余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建立执法检查事前备案制度,建立免检免扰企业制度。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全年共备案涉企检查计划219条,全部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未经区司法局备案的,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了企业、企业家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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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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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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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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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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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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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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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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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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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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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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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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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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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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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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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指导下,结合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司法局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刑罚执行一体化等方面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聚焦聚力“七一六”总理思路,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新出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刑罚执行一体化等方面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新出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9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区司法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刑罚执行一体化等方面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博山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713,电子邮箱:sfj4180713@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工作要点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监督权。

(一)领导重视,公开工作责任到人

201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办公室指定1名人员,各处室设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制度健全,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我局非常重视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我局制定了《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博山区司法局保密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责任追究一系列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中,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渠道畅通,公开形式丰富多样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我局始终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在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栏目,及时准确地发布我局政务动态、政策、人事、财务等政务信息。二是依托办证窗口重点做好办事公开。我局把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作为办事公开的重要载体,在办证窗口提供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对审批项目、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予以公开,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服务质量。三是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政务公开,我局通过与博山报合作开办司法行政专栏的形式,将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开。2016年我局创新性利用“互联网+”普法模式,运用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政务动态等信息,一年来,通过“博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制定了2016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下发给各科室,坚持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更新。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将本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2015年度司法行政部门决算情况和2016年度司法行政部门预算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呈不断上升态势,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普遍存在申请随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不清、多个事项合并申请的情况,还有一些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某一个行业概况汇总类信息,这些情况的出现给依申请公开办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群众对答复的不满意情况也就随之增多。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通过分析,我局发现这些情况的出现大都是由于申请人对部门职能不了解,所需信息不明确等原因导致的。因此,2017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开展宣传,围绕部门三定职能、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开展宣传,让老百姓进一步了解部门工作职责、内容,依法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二是依法审查,通过加强对申请人申请要件、申请内容、是否一事一申请等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依法要求其补正,有效减少无效申请情况。三是加强沟通,加强与申请人事前、事中、事后的联系沟通,明确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了解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用途,依法对申请人所申请事项作出准确答复,提高群众满意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博山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1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证了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区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求,我局主要充分利用政务网和我局“法治博山”专栏及召开会议、深入群众等形式,把局里应该公布的信息及时的进行公开,切实使群众能够了解我局业务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上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博山”专栏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按照区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狠抓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办公设备的操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局制定了《司法局网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责任追究一系列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制定了2015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下发给各科室,坚持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更新。

  2015年,在司法局网站共发布业务公开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知晓率还不够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改进信息公开形式,更加方便群众了解和交流。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博山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1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证了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区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求,我局主要充分利用政务网和我局“法治博山”专栏及召开会议、深入群众等形式,把局里应该公布的信息及时的进行公开,切实使群众能够了解我局业务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上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博山”专栏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按照区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狠抓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办公设备的操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我局制定了《司法局网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责任追究一系列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制定了2014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下发给各科室,坚持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更新。

     2014年,在博山政务网上共发布业务公开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知晓率还不够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改进信息公开形式,更加方便群众了解和交流。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样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0

(一)部门网站数


(二)各镇门户网站数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政府各部门


(二)各镇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政府各部门


(二)各镇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博山区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 .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都博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713)。

一、概述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和政工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工作人员2名,同时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我局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公开内容,并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编制2010年政府信息目录文件,通过对2010年各月产生的文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文件,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在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便于群众查看目录文件信息概况,及时了解相关内容。

三、支持政府公开信息查询点建设工作情况

积极支持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的将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区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确保群众能及时查询到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加强我局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面的宣传力度。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博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

韩江涛

联系电话

4180713

主动公开信息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8

2




46

比例(%

14.2%

3.7%




82.1%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56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56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当面申请

网站提交

电子邮件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

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  2  人,其中全职人员     人,兼职人员 2 人。

其他情况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博山区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5

2009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证了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依据博政办字﹝2010﹞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今年工作实际,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区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求,我局主要充分利用政务网和我局“法律五进”专栏及召开会议、深入群众等形式,把局里应该公布的信息及时的进行公开,切实使群众能够了解我局业务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上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网和“法律五进”专栏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铨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区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狠抓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办公设备的操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一)、部门职能类:领导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                  

(二)、。工作动态类: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通报等反映系统工作情况的信息、报告、总结等。

(三)、政策法规类:公布了办事项目过程中需执行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收费项目类:律师收费依据、标准

(五)、公共服务信息类:对有律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无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于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博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

史德利

联系电话

4180713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

9

1

4


5

比例(%

13.6%

40.9%

4.5%

18.1%


22.7%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22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     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    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博山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0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博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

史德利

联系电话

05334180713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

         

比例(%

100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     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改进情况

/

存在主要问题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