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和本机关政府频道页(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zrzyj/)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zrzyj/。

本机关微博账号:博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boshangt2014。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并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http://www.boshan.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711271530141943.doc)。《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频道页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col/col8371/index.html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http://www.boshan.gov.cn/picture/0/67045854990344739a6e1c54176ddbaf.jpg)。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中心路西首110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附件: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8日《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2021年12月13日《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编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在“博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直接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方式: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0号

邮编:255200

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电子邮箱:boshangt@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断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有序进行。2022年,主动公开情况:微信公众号图文189篇,政务公开322条,微博58条。重点公开以下内容:森林防火、征地信息、土地招拍挂出让、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土地日宣传等。

今年,受理信访件共计2757件,其中网转69件,人民来访(电)109件,淄博12345转办件2579件,经核实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回退1553件,及时按要求回复1026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2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本部门网站的内容建设,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和内容丰富。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频道页建设,高度重视频道页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我局频道页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科技下乡、防火宣传月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水平。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结合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接受社会媒体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问题也存在:一是局各科室(所)、局属各单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经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围绕重点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三是积极做好财政经费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政务公开的工作创新模式不断完善,下一步还需要继续加强;年报统计数据科学规范,为能够更好地管理年报数据,我们将平时加强数据台账管理。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博山区自然资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博山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重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并通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报告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博山区自然资源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zrzyj/)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直接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0号

邮编:255200

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电子邮箱:boshangt@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博山区政府网站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39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183篇;微博发布信息41条;局门户网站发布种类信息160;抖音发布15条

今年,办理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件。信访件共计2475件,其中,人民来电(信、网)访219件区市民投诉中心转办12345投诉件2256件经核实不属我局职责回退1510件,按要求回复746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进行了公开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调整加强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安排必要的办公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相关衔接沟通交流,掌握相关政策、制度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一是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立了博山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相关的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博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发布本局工作周报、专项工作等信息,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信息,促进了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三是继续做好了维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根据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掌握不准确,存在误解,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覆盖不够;三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2、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多媒体、自媒体、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主动公开政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可利用开展答疑小课堂等形式主动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在“博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直接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方式: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0号

邮编:255200

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电子邮箱:boshangt@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断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有序进行。2020年,主动公开情况:微信公众号图文310篇;门户网站上发内容611条,其中政务公开238条、新闻动态291条、业务公开82条;微博5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财政预算2条,政策法规类44条,专项工作177条。重点公开以下内容:森林防火、征地信息、土地招拍挂出让、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土地日宣传等。

今年,办理了人大建议5个。信访件共计2688件,其中网转65件,人民来访(电)107件,淄博12345转办件2516件,经核实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回退1508件,及时按要求回复1008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本部门网站的内容建设,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和内容丰富。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频道页建设,高度重视频道页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我局频道页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自然资源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科技下乡、防火宣传月和参加“淄博问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水平。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受理行政复议2项,均结果维持;行政诉讼方面4起,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均结果维持。结合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接受社会媒体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7

2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11

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8

67

行政强制

 0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471.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2

 0

 0

2

0

 0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问题也存在: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把关还不精准。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本报告在“博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直接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方式: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0

邮编:255200

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电子邮箱:boshangt@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断健全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有序进行。2019年,主动公开情况:微信公众号图文215篇;门户网站上发内容431条,其中政务公开142条、新闻动态248条、业务公开41条;微博3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0条,财政预算1条,政策法规类54条,党纪公开14条,专项工作40条。重点公开以下内容:森林防火、征地信息、土地招拍挂出让、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土地日宣传等。

今年,办理了人大建议4个。信访件共计806件,其中网转44件,人民来访(电)67件,淄博12345转办件695件,均在期限内回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9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本部门网站的内容建设,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和内容丰富。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频道页建设,高度重视频道页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我局频道页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自然资源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科技下乡、防火宣传月和参加“淄博问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水平。

(五)监督保障

2019年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受理行政复议2项,均结果维持;行政诉讼方面8起,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均结果维持。结合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接受社会媒体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1

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73.12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8

 0

 0

 0

8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问题也存在: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把关还不精准。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1

2018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电子版已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频道页(/col/col8371/index.html)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博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qgt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2758822,传真:0533-2758822。

一、概述

2018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大项目建设供地、矿山整治、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39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频道页建设,高度重视频道页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我局频道页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更新网站信息800余条。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8年,全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8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区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12-31

2017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电子版已在博山国土资源分局政务网站(http://bs.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博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qgt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2758822,传真:0533-2758822。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大项目建设供地、矿山整治、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博山区市重大项目经半年调整后,目前共32个项目,其中新增项目3个,调出项目3个,已全部办结;2017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36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17年,挂牌出让土地10宗,面积164.83亩,成交价款7025万元,政府纯收益3324.85万元。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主动更新网站信息1300余条。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7年,全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7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区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12-31

2016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电子版已在博山国土资源分局政务网站(http://bs.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博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qgt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4297000,传真:0533-4297000。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15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主动更新网站信息1000余条。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6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6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区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12-31

2015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4日,电子版已在博山国土资源分局政务网站(http://bs.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博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qgt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4297000,传真:0533-4297000。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15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更新网站信息1000余条。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5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5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区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12-31

2014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汇总。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已在博山国土资源分局政务网站(http://bs.zbgtj.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博山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bsqgt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3-4297000,传真:0533-4297000。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局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平台等措施,努力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实时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对所有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做到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职权公开透明化,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着力推进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共公开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21条,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公民和法人可直接在网站填写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相关事项的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另外,我局还通过报刊(《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等机会,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主动更新网站信息1006条。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4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4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在区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属各单位均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12-31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0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3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3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12-31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度,我局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70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2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2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12-31

2011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60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1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1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12-31

2010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阵地。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55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10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10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3、进一步做好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12-31

2009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农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0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50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09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09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8-12-31

2008年度,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对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   

三是单位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办公经费,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健全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以制度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   

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要坚决查处纠正;凡应公开而未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行政许可、备案、年检(审)、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并利用手机短信、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信息,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200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35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了博山区国土资源分局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2008年,全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2008年度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