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宗教活动场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3101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3-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B类)

 

 

 

 

 

博自然资呈〔2022〕57号                   签发人:翟所信

 

 

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19号提案的答复

 

司志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宗教活动场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有关条例要求,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用地。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局将指导各镇、街道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保障好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二是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决策的科学性。我局指导各镇、街道在新的国土空间规编制过程中,改进规划方法,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公众参与机制,注重发挥不同领域专家作用,认真听取除规划以外的文化、宗教等各方面专家意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采取贴近群众的各种社会沟通工具,保障公众参与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实效性。在处理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问题时,广泛征求宗教主管部门和宗教界意见建议,进行必要论证和充分协商,确保形成各方认可、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打造成为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过程。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韦明,联系电话:2758819)

 

抄  送: 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宗教活动场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