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每年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走进了博山六中、博山一中的校园和课堂,与同学们共同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同时,印刷相关宣传材料,通过区教育局向全区各个学校进行发放和宣传;宣传活动走进了大辛庄社区,让社区居民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走进了红叶柿岩景区、博山人民公园,让身边的老百姓熟悉《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此外,各镇、街道均设立了宣传活动分点,对各自辖区内的重要集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场所进行了宣传,并在重点林区、进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做到了全区重要集市宣传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下一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民众知法懂法守法,使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法律的支持下得到全面开展。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