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博山区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时间:2024-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职责,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通用类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类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类法律法规。

  (三)政府公文

  主要包括:区政府制发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以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其他议事协调机构、区应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安全生产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及重大事故情况。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室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县前街38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20139

  传    真:0533-4120139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前街38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20139

  传    真:0533-4120139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20139;邮箱:bsq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聚焦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让公开力度更大,政策解读更透,公开平台更优化,公开渠道更畅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57条,内容涵盖灾害预警执法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与2022年相比减少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对我局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遵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引,全面推动各科室、大队、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上传信息。依法公开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信息、政策及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开展平台发布规范化整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347视频号关注人数679人,全年发布视频资料8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组织、安排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督查督办管理体系,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若干待改进之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更新信息不及时,对于具有时效性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群众及时了解情况。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对于应急管理工作,重安全生产方面,对于防灾减灾工作发布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工作责任,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相关科室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水平,保证财政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规定,区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区应急管理局共承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目前2件提案均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委员、代表们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委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四)《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

积极贯彻《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谨规划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具体分配至相关职能科室,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充实、准确,按时保量完成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20139;邮箱:bsq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78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与往年相比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业务办理工作流程闭环,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集合、同步运转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开展平台发布规范化整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7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链接,在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工作机制,应急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值得改进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主动性、及时性依旧有提升空间;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比较被动。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将被动催报公开转到主动公开,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更新的时效性,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持续提升公开质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紧紧围绕本单位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规定,区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区应急管理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目前4件建议和提案均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委员、代表们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委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正在探索更多政策解读以及应急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办理的新领域,进一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将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应急管理结果公开工作力度。

(二)丰富公开渠道。通过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链接,在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

(三)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新闻宜传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应急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结合应急工作特点研究政府信息具体范畴,形成适合我局、操作性强的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平台便捷性需进一步加强,更加人性化和易操作。2022年,我局将围绕上述不足,着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3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1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制定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120139;电子邮箱:bsq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应急管理结果公开工作力度。二是丰富公开渠道。通过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链接,在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三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新闻宜传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应急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

-124

0

行政强制

0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1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新出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结合应急工作特点研究政府信息具体范畴,形成适合我局、操作性强的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平台便捷性需进一步加强,更加人性化和易操作。2021年,我局将围绕上述不足,着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区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业务培训,制定相关保密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三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一)网站发布20191月1日至12月31日,博山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地址)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60条,其中通知公告11条,部门文件3条,计划总结1条,重大决策1条,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1条,行政许可1条,其他行政权力1条,应急管理2条,政府采购1条,生产安全15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条,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9条,行政执法2条,信用信息“双公示”2条

(二)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2019年,在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表28条公开信息,并向区委办信息科、区政府办信息科、市局宣传科上报有关信息稿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增2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增190

19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62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四)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公开信息效率不高,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局各科室协调力度还不够强,影响了政府公开的实效性,各科室提报信息质量不高,业务知识匮乏。二是信息公布的种类未达到全覆盖,对于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相关的信息公开还相对较少,公开渠道相对匮乏,与群众沟通机会少。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2020年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在局内日常工作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以及重视程度,在工作中做到有信息及时上报公开,加强日常业务培训,严格把控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办公室与各科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二是丰富信息内容,对于现阶段所欠缺的信息公开栏目要有目的、有步骤地予以开发,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要做到“数据鲜活、信息准确、答复及时”,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急救援的信息公开程度,开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介进行政务公开,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博山区应急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调整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登记表的填写和报批,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审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一年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涵盖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市级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数等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和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公开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规划科技科直到主要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1.信息公开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有三条途径进行信息发布:一是优先选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二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受理服务。三是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信息。

2.及时完善政府网站相关功能版块

在“政务公开”栏目,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办事指南、目录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等进行了调整完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都及时对外公开,可以上网查询。通过完善网站“政民互动”板块、“博山安监管理”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群众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3.网站信息公开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机构职能、要闻、工作动态、公文公告、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安全科普和党建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宣传情况
    一是及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淄博市安监局网站、山东省安监局网站、安监总局网站报送信息,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三是加强安全宣传,运用微信、微博进行政务宣传。安全月期间,与区教体局联合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材料5万余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年初制定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

增加300

4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744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等。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同时,进一步梳理原有政府信息,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博山区安监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