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2024年1月份及第一季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F4908934C/2024-543603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博山区2024年1月份及第一季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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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气象局、区水文中心、区消防救援等单位和有关专家,总结交流2023年全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1月份及第一季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一、气候预测

根据省气候中心、市气象台、区气象台预测,我区2024春节期间及第一季度短期气候趋势和雨水情况预测结果如下:

(一)降水量

1月份,博山区平均降水量7.0~7.5毫米,较常年(7.1毫米)持平;2月份,博山区平均降水量14.0~15.0毫米,较常年(11.9毫米)偏多1~2成,3月份,博山区平均降水量10.0~12.0毫米,较常年(19.1毫米)偏少4成。

(二)平均气温

1月份,博山区平均气温-1.0,较常年(-1.6℃)略偏高;2月份博山区平均气温2.0℃,较常年(1.4℃)略偏高;3月份,博山区平均气温8.5℃,较常年(7.2℃)偏高。

(三)主要天气过程

1月份,预计主要冷空气或降水过程出现在3~5日、8~9日、13~15日、23~24日。

(四)雨水情况

根据降雨预测情况,一季度河道来水量保持平稳或减少,大、中型水库蓄水量将减少。

二、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研判

综合研判,2024年春节及第一季度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总体较常年基本持平或略偏高,发生阶段性低温和强降温的概率高,局部地区可能发生低温冰冻、森林火灾、农(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

(一)冷空气活动频繁,诱发电力、交通等安全风险较高。春节前后,旅客出行、民工返城、学生返校等客流量增加,易发车辆追尾、侧滑、碰撞等道路交通事故。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人员易产生思想松懈、疲劳上岗,容易引发次生安全生产事故。寒潮、降温、冰冻等灾害天气可能造成城市供热、供气、供水管网发生爆裂,极易出现停热、停气、停水风险,加之冬季冻土施工难度较大,导致抢修恢复时间延长,影响城市生命线正常运行。

(二)森林火险等级偏高。冬季气候干燥,林缘、林内枯死可燃物大量增多,时逢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人员烧香祭祀、燃灯庆祝等户外活动频繁,加之3月天气回暖,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春耕生产开始活跃,农耕、祭扫和旅游等多种人为因素叠加,人员活动分散、火源管控难度大,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三)部分河段逐渐出现断流现象。根据降水预报,一季度我区主要河道(淄河、孝妇河)、水库水量稳定或略有减少,其他大部分支流河道来水量将会持续减少,部分河段逐渐出现断流现象。

(四)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小。一季度我区地质灾害总体形势平稳,需重点防范冰雪冻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影响。

(五)农业林业有害生物存在较大风险。预测寒潮、低温天气易造成温室越冬生产低温冷害现象发生,设施农业发生病虫害的风险较大,林业有害生物方面预测第一季度草履蚧、春尺蠖等林业有害生物在部分镇、街道局部区域轻度发生。

(六)发生 5级以上地震灾害可能性不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各级责任。2024年一季度时逢春节和元宵节、“两会”召开,时机特殊,特点明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重视低温寒潮天气给道路交通、城市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压紧压实防范应对极端天气的责任,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确保各方责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次生灾害,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监测预警研判。春节和“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中短期和临近天气预警预报,通过各种途径为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提供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加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推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防范部署。强化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提前研判灾害风险形势,深入分析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完善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方案,做到预有准备。加强部门联动会商,强化会商研判、预警发布与传播,以及各类灾情的调查,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三)扎实做好防范森林火灾工作。要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火四级包保责任制,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督导检查。成立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组,采用“四不两直”形式,在春节等重点时期对重点区域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导整改到位,严格闭环管理;扎实开展打烧森林防火隔离带与“五清”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动火等行为,清除辖区内坟头、林边、地边、路边、隔离带内的杂草灌木和其他可燃物。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能力。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办法,确保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稳定。道路交通领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行业领域风险研判,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科学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避免出现运输车辆大面积拥堵、旅客大范围滞留等现象,确保交通安全。危化品、非煤矿山领域,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工作;加强防火灾、防中毒窒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乡安全领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部门和企业,要及时公布供热、供电等24小时抢修服务电话,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及时通知在建工程相关单位,加强寒潮冰冻天气下的施工安全管理,重点要抓好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必要时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农(林)业领域,要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监测,准确掌握虫情发生态势,适时发布预警预报。落实属地责任,在辖区内发现虫情危害时要及时进行除治,并确保防治成效。

(五)强化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要密切关注灾情,督促落实相关防寒措施,视情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调拨救灾款物,有力有序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温暖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和冬春生活救助。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 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保供运行等动态信息。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保障准备,在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前置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各级应急力量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要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关键时段,尤其是春节期间,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到位、人员位、措施到位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