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地震台站信息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4F4908934C/2024-54420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地震台站信息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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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地震监测台站信息及观测环境保护要求予以公告,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共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附件:1.博山区地震监测台站分布地点一览表

2.干扰源距各类地震台站的最小距离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56

 

 

 

 

 

附件1

博山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一览表

序号

台站

名称

地理位置

测项

经度

纬度

保护范围

1

博山地震台

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 白石洞风景区入口南

测震

强震

117.82°

36.52°

见表1

2

博山观测井

淄博市博山区教师   进修学校院内

水位

水温

117.87°

36.47°

见表4

 

 

 

 

 

 

 

 

 

 

 

 

 

 

附件2

干扰源距各类地震台站的最小距离

 1:干扰源距地震台站测震仪器的最小距离

GB/T 19531.1-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II 级环境地噪声台站

(测震台、强震台、预警基准站、预警基本站

IV级环境地噪声台站

(烈度一般站)

硬土和沙砾土

基岩

硬土和沙砾土、基岩

()以上铁路

2.00

2.50

1.20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

1.30

1.70

0.78

飞机场

3.00

5.00

1.80

大型水库、湖泊

10.00

15.00

0.40

海浪

20.00

20.00

2.00

采石场、矿山

2.50

3.00

1.50

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站、水泥厂

 

2.50

 

3.00

 

1.50

一般工厂、较大村落、

旅游景点

 

0.40

 

0.40

 

0.24

大河流、江、瀑布

2.50

3.00

1.00

大型输油输气管道

10.00

10.00

4.00

14()以上的高大建筑物

0.20

0.20

0.06

6层楼以下( 6 )低建筑物、高大树木

 

0.03

 

0.04

 

0.015

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

0.02

0.03

0.012

注:1.大型水库、湖泊:指库容量1×1010 m3 的水库湖泊;

2.重型机械厂:指有大型机械、往复运动机械的工厂;

3.一般工厂:不产生明显振动感的工厂;

4.地震台站与 7-13 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根据地震台站与 6 层和 14 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按层

数内插。

 

 

 2:人工电磁干扰源距地震台站电磁观测设施最小距离

GB/T 19531.2-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地电场

地磁

地电阻率

对地的过渡电阻值符合 CJJ49-1992 规定的城市直流有轨运输系统的轨道

距观测场地中心50.0

距观测点30.0

距观测场地中心30.0

铁路运输统的轨道

牵引功率不超过 6000kVA 的电气化铁路运输系统

距观测场地中心10.0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 0.8

距任一侧向中心点

5.0

普通铁路运输系统

距任一侧向中心1.0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 0.8

距任一侧向中心点

1.0

高压交流电线路

35kV 以上、500kV 以下

距任一测量极1.0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 0.3

距任一测量极0.3

500kV

距任一测量极1.5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 0.5

距任一测量极1.5

工频骚扰的接地线

30kVA 以下变压器或相当功率的用电器

距任一测量极0.05

 

距任一测量极0.05

30kVA 以上变压器或相当功率的用电器

测量极0.1

 

距任一测量极0.1

金属管道(线)类设施

地面敷设或埋地金属管道

 

 

距任一侧向中心点1.0

地电阻率观测的接地金属线的接地点

 

 

距最近的电极0.07

公路

三级及以上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0.8

 

三级以下

 

距观测点观测仪器0.3

 

注:1.公路等级划分按照 GB/T919-2002 的规定;

2.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在线路垂直方向上距地磁观测点观测仪器最小距离(单位为千米)等于 0.4×直流输电线路上允许的最大不平衡电流(单位为安培);在接地极附近,接地极与地磁观测点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为上式的 1/2

3.含铁磁性材料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其几何中心与地磁观测点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根据 GB/T 19531.2-2004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 2 部分:电磁观测》中有关公式进行计算。

 

 3:干扰源距地震台站地壳形变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

GB/T 19531.3-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地倾斜

地应变

重力

跨断层形变

建筑、工厂、仓库、列车编组站等荷载变化源

工程总荷载变迁质量大于5×107kg

1.0

1.2

0.5

0.5

 

 

铁路、公路、机场跑道

铁路、三级以上公路

1.0

1.0

1.0

0.5

4E 级机场的跑道、停机坪

 

 

5.0

 

3C 级机场的跑道、停机坪

 

 

3.5

 

 

 

采石、采矿爆破点、冲击振动设备等振动源

单段炮震药量大于 50kg

采石、采矿爆破点

2.0

2.0

3.0

1.0

单段炮震药量大于 500kg 的采石、采矿爆破点

4.0

4.0

6.0

2.0

冲击力2×103kN的冲击振动设备

1.0

1.5

1.0

0.5

 

 

注水区、采矿采油区、地下水漏斗沉降区

()水量为 5m3/d—100m3/d、水位降深 5m以下的抽()水井、采油井

0.8

1.6

1.0

0.5

()水量大于 100m3/d、水位降深 5m以上的抽()水井、采油井

1.0

3.0

2.0

1.0

地下水漏斗沉降区

 

 

 

0.5

人工电磁骚扰源

35kV 及以上电压的高压输电线、变压器等

0.3

0.3

0.3

0.3

注:1.工厂、仓库以外围边界计算,列车编组站以最外股道计算;

2.公路等级划分按照 GB/T919-2002 的规定;

3.机场以跑道、停机坪的外围轮廓线计算,机场等级划分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的规定;

4.微波通道和强电磁源等距断层 GPS 观测仪器最小距离应符合 GB/T19531.3-2004《地震台

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 3 部分:地壳形变观测》的有关规定。

 

4:干扰源距地下流体观测井的最小距

GB/T 19531.4-2004)

干扰源

最小距离(km)

没有条件进行抽水试验,且开采层与观测层同属一个含水层(带)

松散砂质空隙含水层区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粉砂

1.0

观测舍水层岩性为细砂

1.5

观测舍水层岩性为中砂

2.5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粗砂

3.0

观测含水层岩性为砾石

6.0

岩裂隙含水层区或碳酸盐岩溶含水层区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区

1.0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地区

5.0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

10.0

观测井区范围内,有同层注水井

1.0

矿区

有爆破作业的矿区的爆破作业点

5.0

有矿震(冲击地压、岩爆)活动矿区的边界

2.0

有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且疏干层与观测层有水力联系

观测含水层为弱透水层

1.0

观测含水层为透水层

5.0

观测舍水层为强透水层

10.0

其他

观测井区范围内有铁路通过并观测含水层顶板埋深小于 100m 时的铁路路堤边缘

0.5

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的边界

0.5

注:1.在观测井范围内,揭露有与观测层同属一个含水层的钻孔时,应按要求进行抽水试验

和水文地质计算,确定地下水开采井和观测井间的最小距离;

2.在观测井范围内,已有相关的抽水试验及其影响半径的观测和计算资料时,不需另进行试验和计算,直接引用其结果;

3.在观测井区范围内,开采层或注水层和观测层不属于同一个含水层,其间发育有厚度大于 20m 并分布均匀的不透水层时,不需考虑地下水开采或注水对地震地下流体动态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