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区水利局(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局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博山区水利局(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博山区水利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办公楼大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查阅点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为:w4110224@126.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受理机构为:博山区水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10224 

传      真:0533-4180207

电子信箱:w4110224@163.com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五、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附件:

博山区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博山区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博山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224;邮箱:w411022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坚实的水利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1条,其中重点领域16条,公示公告2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条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导各中心、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和流程、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维护,按时合规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利用“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部门动态群众及时了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图文、视频信息31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2.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形式相对单一,尤其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要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宣传力度不够。依申请公开社会知晓度不足,群众不知道如何获取政府信息。

(二)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有效、通俗易懂,力争做到格式版面简化美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未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局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四)《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积极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分配到有关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加强与上级媒体联动,统一步调、及时公开水利领域政策新规、通知通告、活动部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博山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224;邮箱:w411022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项,按要求答复1项,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完善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班子会议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职能科室分工配合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二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尚不够深入,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已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改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中心、科室的政府信息,及时公示,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继续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定期进行经验交流,推广、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涉及水库管护、农村供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泉群保护等方面。为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要求,创新办理工作路数,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可行性、长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办复率100%。

3.2022年,根据区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等样本,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综合培训集中整改,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将业务培训深入到问题整改和日常业务中。对主动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格式规范,逐条逐项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补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4.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博山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5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水利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7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区水利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项,公开信息2项,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6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新出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的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由于水利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窄,公开信息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3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博山区水利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1.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7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水利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5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的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由于水利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窄,公开信息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1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的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由于水务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窄,公开信息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9年1月11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5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的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尽规范,公开的内容也不够全面。二是由于水务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窄,公开信息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3、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8年1月5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6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7年1月6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8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6年1月8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2

201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5年1月12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10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4年1月10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1

201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3年1月11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09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2年1月9日

 

博山区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13

201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11年1月13日




博山区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2

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2010年1月12日

博山区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3

200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8年,博山区水务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水利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单位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博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相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以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以及举报联系方式等各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水务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公开内容不属于保密内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赢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