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发改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行政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落实情况;本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等。

(三)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等。

(五)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发改”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本行政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行政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053

传真电话:0533-4180053

电子邮箱:bsqfagai@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电子邮箱:bsqfagai@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1.主动公开方面。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关文件发送至各分管领导及科室,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锐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了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公开。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普通政府文件1件。主动公开信息241条,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提案办理、公示公告、规划计划、部门财政预算、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门会议、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其中通过线上申请2件,邮政挂号信1件,并按要求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实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4.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通告”栏目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集成专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博山发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481人,全年发布信息资料277篇图文信息,年阅读量2.6万次,设立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制定《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创新形式不够。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2.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各处室梳理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全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能力,把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努力实现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可读性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新能源建设7件、清洁取暖2件。目前,3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情况均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重大建设项目、营商环境等内容的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重要政策、决策、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梳理形成我局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邮箱bsqfaga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新闻舆论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局主动公开信息202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门会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政务公开方式申请1件,邮政挂号信1件,较去年减少1件,已全部按时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科室单位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度,我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营商环境”“博山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专题专栏发布有关信息增进公众对发改工作的了解。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发改及时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平台协同发展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定了《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未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业务学习。深化公开意识,增强各责任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水平。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加大新媒体运用,加快更新速度,努力做到传统平台与新媒体平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推动政务公开渠道多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绿色低碳、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推进水价机制改革等问题。目前,3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情况均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

3.严格落实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2022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和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发展和改革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新闻舆论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博山发展和改革局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门会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通过政务公开方式申请2件,邮政挂号信1件,已全部按时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围绕发改部门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发布有关信息,特别是“十四五”规划、“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价格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区发展和改革工作的了解。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发改及时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平台协同发展  

(五)监督保障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定了《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知晓程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加强平台建设,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标准、科学规范发布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率。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提升业务人员能力。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2021年,区发改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达到100%。涉及增加充电桩”、“加大清洁能源项目发展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农村蜘蛛网线路和部分线路老化的整治”、“加强城市公共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博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迫切意愿。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项项有落实”。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按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区直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2020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100%,办理复文全文已全部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开,并发布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须知,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41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28627.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标准、科学规范发布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率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决、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提升业务人员能力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计划,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7

25

3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12月26日,我局收到魏冠军申请公开“博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联系,该申请人由于征地问题,对项目合法性提出异议。我局行政许可科于2019年12月30日将相关资料邮寄给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8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社会信用信息“双公示”195条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8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主动对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设立门户网站、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0月15日收到张岭松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为1、2005年根据博山区政府文件搬迁至银龙村北首的博山造纸厂备案信息;2、2008年成立的淄博沣泰纸业有限公司造纸项目备案信息我局行政许可科于2018年10月16日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对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博山区发改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711日至12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7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84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0条,占3.5%;社会信用信息“双公示”230条,占81%;行政许可信息44条,占15.5%)。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7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主动对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设立门户网站、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对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018122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14.3%;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14.3%;业务工作信息10条,占71.4%)。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6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主动对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设立门户网站、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对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017年3月7日

附件: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9

博发改发〔2016〕4号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18%;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18%;业务工作信息7条,占64%)。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5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主动对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对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016年1月14日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0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结合《条例》的实施,我们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占16%;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34%;业务工作信息3条,占50%)。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2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013年1月20日

 

 

 

附件2: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单  位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李洁

联系电话

4180053

主动公开信息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


2

3



比例(%

16


34

50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32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当面申请

网站提交

电子邮件

    

    

其他形式

数量(条)







比例(%







    处理情况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比例(%








    收费情况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

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件,已办结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      人,其中全职人员     人,兼职人员  1  人。

其他情况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2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博山区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科具体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开展统计活动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自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方案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并印发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尤其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博山区发改局提出了“突出宣传”和“优化服务”两大理念,始终把《条例》的施行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赵强任组长,副局长李安广、孙兆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网络更新维护和向博山区政务公开网提供信息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局长是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条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条例》的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条例》的具体责任人。按《条例》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条例》落到实处。

3、及时制定《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博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并上网公布,同时将服务承诺、行政问责事项、行政问责方式等重要内容和博山区发改局机构、人员情况上墙进行公示,设立了“五项制度”举报箱、制作了工作牌、建立了户头专项档案、会议记录笔记、印发首问责任制登记本。同时提出履行“八项承诺”、实现“四个转变”的服务理念,并作为我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的行为准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精神实质。我局积极开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条例》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信息和平台建设情况

1、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博山区政务网上、发改信息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

2、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及时、符合要求。在途径渠道方面,我局依托博山区政务网实现了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公开。在公众参与方面,我局在博山区政务网上公布了查询、举报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以做实、做细为原则,切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能、提升发改对外形象的有力举措来抓。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发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发改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要求各科室分别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及时上报信息,由专人对所有上报的信息进行梳理,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合法。我局积极通过报纸、网络、专刊等途径进行发布和宣传。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博山区发改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6人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经验不足,加之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不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以还存在着诸如信息更新速度慢、发布的统计信息种类相对单一等不足之处,这些不足都亟待我们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不足,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提高数字服务功能,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不断促进政府发改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的统计队伍,履行好国家赋予的发展和改革职能,为政府和人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区发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博山区发改局

2012年2月2日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对照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党政信息公开栏,并运用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2009年度共计公开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2条,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科报送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2009年度,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去做。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附件: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