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1.博山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5febf1e8d4cb1d4b075a7c3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区图书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中段文化中心1号馆;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180671,0533-4188659;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②区档案馆。地址: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③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3.政务新媒体:

“博山发布”(微博账号:博山发布);“博山政务”(微信号:bsqrmzf);

“博山好”移动客户端,下载链接为https://app.iqilu.com/download/Tnk2cjRpd3prUmY5UU9kTktjQ2xGQT09。

4.博山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6181fca8ded6226ce6c00319/。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区档案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服务内容: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4180562 

    电子信箱: bsqzj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62;邮箱:bsqzjj@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系。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1.持续深化主动公开。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部门文件等各类信息共79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要素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查处结果的公开工作,确保及时、透明。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全年执法行为按照事前、事后的要求公开到位,执法信息清晰、规范。三是供热、供气单位信息公开,指导供热、供气企业做好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公开。

2.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方法。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与去年相比数量减少3件,其中5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层层把关,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全力做好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安全,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对照上级部门要求整改落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4.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将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严格规范发布流程,优化栏目设计,提升信息质量。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情况,发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更加精准的为群众服务。充分运用“博山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以多途径、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5.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各科室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时限、格式、难点等知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博山区办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要求、政策文件通过工作群、培训等方式传达到各科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事项的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及时查看后台系统并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及时登记,责任到科室,提高办结效率,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二是个别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工作能力不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有待提高。

2.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和规范了公开流程。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培训,让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人员熟悉信息公开的流程,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做好登记、签字、公开、存档等相关流程。二是围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点,深入业务科室学习了解相关业务知识,明确需要及时公开和更新的信息。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科室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区政府交办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0件,主要涉及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集中供暖、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服务等方面。收到办理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班,通过现场督导办理,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征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答复。其中已解决的A类办理件8件,近期可以解决的B类办理件7件,近期无法解决或长期可解决的C类办理件2件。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高度重视B类和C类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对该类建议提案继续跟踪办理,争取早日完成对各代表和委员的答复。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强化政府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相结合,拓宽信息宣传的渠道,增强宣传内容形式的多样化,确保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住建工作动态和亮点工作,强化公众了对住建工作的了解,提升博山住建知名度。“博山住建”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问价要求于2024年11月份关闭。

4.《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任务、责任科室,加强工作调度,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做好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62;邮箱:bsqzjj@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服务行业安全稳定,努力当好开路先锋。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部门文件等各类信息共6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住建局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加大“博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住建”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发布有关住建行业政策和局最新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102条。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部署区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合理安排,定期组织工作推进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定期总结整改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将问题带到日常主动公开过程中去,力求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过程常态化。加大内容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杜绝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展开专题培训两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审核精细度不够,存在错敏词现象。二是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在对公开内容审核的基础上,加强对错敏词的审核。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扩大政策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区政府交办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9件,收到办理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班,通过现场督导办理,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征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答复。其中已解决的A类办理件6件,近期可以解决的B类办理件8件,近期无法解决或长期可解决的C类办理件2件。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高度重视B类和C类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对该类建议提案继续跟踪办理,争取早日完成对各代表和委员的答复。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通过成立工作机构,确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集体学习时间,对全局各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了解政务公开的相关知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建立健全《2023年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通过集体学习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三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政策要求,及时、准确的将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政策文件、业务办理等信息及时公布。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62;邮箱:bsqzjj@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部门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部门文件等各类信息共6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住建局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区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4、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住建”与政务公开平台互为补充,及时向公众公开住建局相关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各类应公开信息按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各方面都日益完善,但仍然有不足之处:一是工作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二是部分规章制度的把握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对于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四是有时不能及时的更新信息公开。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增强工作的基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增强工作的精品意识,要做到及时、准确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各科室要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照目录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区政府交办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0件,收到办理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专班,通过现场督导办理,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征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答复。其中已解决的A类办理件4件,近期可以解决的B类办理件6件,近期无法解决或长期可解决的C类办理件8件。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高度重视B类和C类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对该类建议提案继续跟踪办理,争取早日完成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 54 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6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工作运行正常,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的顺利开展。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办理复文全文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发布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2021年共收到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的向社会公开政务重点信息,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公开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发布信息。新平台启用以来,因操作不熟练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学习,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围绕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 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使内容更加丰富、直观。

3. 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提升业务人员能力。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计划,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1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项之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

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

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1.本单位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

新出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重点信息,在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取得了进步,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公开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发布信息。新平台启用以来,因操作不熟练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学习,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围绕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 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使内容更加丰富、直观。

3. 强对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全面学习,提升业务人员能力。认真制定政务公开培训和学习计划,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


 

博山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法规和要求,编制2019年度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于近日对我局2019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4条。

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抓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工作制度。在每月末对月内需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增11条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不够完善,科室间信息交流少,工作动态信息量少,相关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今后我局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到位,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对外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局的各项工作信息及时向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由此使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区城市建设情况,并以此作为我局接受监督、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推动城建工作的更快更好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住建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按照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于近日对我局2018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抓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工作制度。在每月末对月内需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全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主,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我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制定出台或转发上级的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行政执法项目、依据及办理规定,年鉴等。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根据城建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在政府网站上更新我局工作动态及有关发文等政府公开信息,对不完整、有变化的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局各处室认真填写《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过层层审查后,对应公开信息进行公开。为开展好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我局年初积极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专门培训,确保对公开平台进行有效的维护和更新。通过公开平台,我局积极对外宣传我局各项工作,将我局工作信息及时向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由此使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区城市建设情况,并以此作为我局接受监督、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推动城建工作的更快更好发展。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

 

 

 

博山区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博山区住建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信息报告及统计表

时间:2017-03-27

博山区住建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