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1-30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工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行政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落实情况;本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等。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等。

(六)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博山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5febf1e8d4cb1d4b075a7c34/)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区图书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中段文化中心1号馆;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180671,0533-4188659;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②区档案馆。地址: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③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查阅方式:现场查阅。

3.政务新媒体:

“博山发布”(微博账号:博山发布);“博山政务”(微信号:bsqrmzf);

“博山好”移动客户端,下载链接为https://app.iqilu.com/download/Tnk2cjRpd3prUmY5UU9kTktjQ2xGQT09。

4.博山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channel_6181fca8ded6226ce6c00319/。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区档案馆(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柳杭花园北侧约70米;查阅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927183;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4297168;服务内容: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 公开时限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办公地址(邮寄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号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090                                                            邮政编码:255200

2、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博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bosh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 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行政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号1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090

 传真电话:0533-4180090

 电子邮箱:bsjxjbgs@zb.shandong.cn

 四、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六、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1008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西环路317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988183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1;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90;电子邮箱bsq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1.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提升信息公开“含金量”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财政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公示公告信息3条、建议议案类信息5其他信息8条。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上年度增加1均已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予以办理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定期更新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及时公布机构职能、科室设置及政策文件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机制,推动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统筹做好栏目维护、内容修正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宣讲会等公众参与活动,主动加强与社会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认同感通过区政府网站、办公场所公开栏等信息平台,及时转载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计,更新行政执法专题内容,持续完善并发布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下属单位等基本情况,保证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与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网站信息巡检,保障信息的及时性与连贯性。细化政务公开台账,动态跟踪发布情况,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培训,并结合日常学习、专项培训等方式开展内部辅导,及时更新和补充信息内容,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解读区分度不高,政策传递的精准度和通俗性不足,群众理解和接受程度受限。

2.信息公开质效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内容深度和针对性有待提升,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3.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严格的问题,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未达预期。

(二)改进情况

1.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与维度。推行多样化解读模式,综合运用图表图解,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定制解读内容,推动政策精准滴灌、深入人心,切实服务企业发展和民生需求。
    2.强化信息公开时效与质量管控。对照政务公开工作通报要求,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并及时整改,建立定期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公开时限和内容标准,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3.夯实工作推进保障基础。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系统讲解工作规范和业务技能,强化各科室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全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相关收费事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合计7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结,并逐一向代表委员提交书面答复,满意率达100%,办理结果已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示。

(三)创新实践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开展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业务培训与工作研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与履职能力。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基本要求及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优化公开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高效运转。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针对《博山区工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中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科室与完成时限。扎实组织工信系统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压紧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防在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90;电子邮箱:bsq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可预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能力,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

1.做深做实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审查清理,定期清理过期或风险文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4年,区工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7条,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0余条。

 2.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2023年信息公开申请增加一件,同时按要求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标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按照时限要求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对工信局工作职责、科室分工及相关文件等栏目进行更新,及时对外公开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面推动栏目更新、错敏字修改、信息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

4.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区政府网站、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转载公开各类热点信息,及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调整行政执法专题,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信息格式统一、链接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5.加强监督保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并由对应的科室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梳理检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连续性。细化工作台账,关注信息发布动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参与政务公开培训会,同时,利用周一集体学习、各项专项培训会等机会,对局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更新过时信息、补充新增新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2024年,我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而追责的情况,工作成效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