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01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工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行政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落实情况;本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等。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等。

(六)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微信公众号:博山工信

 本行政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行政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号1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090

 传真电话:0533-4180090

 电子邮箱:bsjxjbgs@zb.shandong.cn

 四、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六、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1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90;电子邮箱:bsq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区工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条, 通过“博山工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10条,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进一步明确受理科室、联系方式、地点等信息,严格做好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各项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对信息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区政府网站、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政务公开专栏,打造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充分转载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发布规章及其部门以省、市工信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惠企政策、荣誉申报等各类信息,做到应登尽登。

(五)监督保障方面。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开展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不够优化;二是公开内容侧重点不够明确;三是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区工信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目前13件建议和提案均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委员、代表们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委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创新实践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采取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以群众和企业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水平。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小程序,搭建与企业沟通平台,及时公布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2023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博山区工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博山区工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博山区工信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新建一路21号1;邮编:255200;电话:4180090;邮箱:bsqjx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工信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区工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3条, 通过“博山工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45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原则,及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认真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理、处理答复程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对信息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区政府网站、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政务公开专栏,打造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充分转载各类热点信息。及时发布规章及其部门以省、市工信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惠企政策、荣誉申报等各类信息,做到应登尽登。

(五)监督保障方面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开展整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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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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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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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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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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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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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工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的信息公开和惠企政策为主;二是群众政务公开参与度低,网上民意征集和调查的反馈量少,网上互动不够;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因工作繁忙、工作人手少等原因,导致政务信息公开有滞后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区工信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目前16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委员、代表们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委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创新实践情况。正在计划与发改、科技、金融等其他部门在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开辟惠企政策专栏并及时更新为企业提供搜索查询、精准推送、线上解读等便捷高效服务

(四)《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博山区工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博山区工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博山区工信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2-01-25

 

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工信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各项规定,结合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科室,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区工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8条, 通过“博山经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02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认真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理、处理答复程序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程序,认真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注重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自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网站、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政务公开专栏,打造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管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求,科学设置下设栏目,并对各栏目公开情况进行动态化监测,及时做好日常整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在“博山经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惠企政策、荣誉申报等各类信息。在局机关办公区域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及时阅知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推动依法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存在质量不高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公开任务和工作职责,有效发挥科室业务面广、专业性强等优势,加强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督导,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在立足部门职能的基础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对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信息发布力度,认真做好各类政策、事项解读,方便公众理解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2021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局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区工信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目前13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委员、代表们逐一作出了书面答复,委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本报告数据统计情况说明。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新建一路21号1,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新建一路21号1 ,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工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博山经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工信良好社会形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6.08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新建一路21号1 ,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工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博山经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工信良好社会形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6.08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7日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开发区域城镇创业大道,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工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博山经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工信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开发区域城镇创业大道,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工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博山经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工信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印发2017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博政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年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18124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经信局             填表时间: 2018124

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9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85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在线访谈次数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次数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0
     1.按时办结数0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0
  (一)纸质文件数0
  (二)电子文件数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0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万元0.5
     护等方面的经费)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0

填表人:  赵海涛                        联系电话:4180090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9.7312万

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00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一)纸质文件数

2

  (二)电子文件数

2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9.7312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万元。

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一)纸质文件数

  2

    (二)电子文件数

  2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区工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工信工作职能实际,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博山经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工信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13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区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5000元。

201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业务科室的公示、通告等。

三是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类别分为目录及年度报告、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廉政建设、通知公告、业务咨询、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77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2

3.业务公开信息

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2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

其中:1.纸质文档

3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区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000元。

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业务科室的公示、通告等。

三是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类别分为目录及年度报告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廉政建设通知公告业务咨询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72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0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2

3.业务公开信息

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2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

其中:1.纸质文档

3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09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区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500元。

201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业务科室的公示、通告等。

三是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博山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类别分为目录及年度报告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廉政建设通知公告业务咨询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66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0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

3.业务公开信息

8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6

其中:1.纸质文档

6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

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经信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经信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是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工作的同时还担任着重要的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信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信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09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区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500元。

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业务科室的公示、通告等。

三是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博山区经贸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博山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类别分为目录及年度报告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廉政建设通知公告业务咨询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博山区经信局

联系人

赵海涛

联系电话

4180090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2

 

5

15

8

31

比例(%)

3.27%

 

8.19%

24.6%

13.11%

50.81%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6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70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5

         

比例(%)

10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5

           

比例(%)

10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     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5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3  人次,电话咨询    2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1   人。

备    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

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经信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经信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是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工作的同时还担任着重要的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博山区经济贸易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贸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贸易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贸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09年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明确分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经贸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区经贸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000元。

2009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09年调整充实了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业务科室的公示、通告等。

三是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公布《博山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博山区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部门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类别分为目录及年度报告、发展规划、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廉政建设、通知公告、业务咨询、法律法规、政务公开、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贸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博山区经贸局

联系人

赵海涛

联系电话

4180090

主动公开信息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2

 

3

 10

4

20

比例(%)

5.12%

 

7.69%

25.64%

10.25%

51.28%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9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9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5

         

比例(%)

10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5

           

比例(%)

10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金额(元)

   

备     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5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3  人次,电话咨询    2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1   人。

备    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

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经贸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经贸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是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工作的同时还担任着重要的业务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博山区经济贸易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经贸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经济贸易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传真:41800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经贸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达到3万元。

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调整充实了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三是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不断树立经信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一)纸质文件数

  2

    (二)电子文件数

  2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注: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