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博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制定《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等。

(六)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本行政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收取信息处理费。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行政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

现场咨询:博山区中心路50

电话咨询:05334180612

传真电话:05334110390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五、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附件:博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博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博山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财政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聚焦聚力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让公开力度更大,政策解读更透,公开平台更优化,公开渠道更畅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9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财务、财政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2022年度多3件,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告知。同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博山区财政局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各项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提高政策的知晓面、覆盖面、惠及面。

5.监督保障情况。积极组织、安排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督查督办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系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工作责任,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相关科室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水平,保证财政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共承办2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

3.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博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加强对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督查检查,督促相关科室按规定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4112

博山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6

博山区财政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0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博山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财政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类(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扶贫资金信息、政府债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减税降费政策、管理和服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国资国企财务快报等各类信息。

(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财政局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属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做好政府网站部门栏目的更新及维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网络专栏设置与内容维护方面由区政府统一管理,同时区财政局内设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维护及上报政务公开网站信息。

(五)体制建设情况。区财政局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1223调整了博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2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专业性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组织协调不够,财政信息公开各部门协调合作不多,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区财政于2022年针对本年度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对应整改措施。一是聘请了信息方面专业人员处理政务公开系统,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二是调整了博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办公室与局属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提质增效,协调配合能力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办理一个人大代表建议提案,两个政协提案,均办理完毕。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聘请了专业网络信息人员,提高了政务公开专业水平。

(四)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按照要求落实了相关工作。

 

2023年1月25

博山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博山区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切实增强财政透明度。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水平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二)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三)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

2022118

博山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博山区财政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20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 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业务信息104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2019年度博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度,博山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下,通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调整加强工作力量、严格公开审查程序、加强工作督导等措施,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未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质量和时效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     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     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9

博山区财政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qczj@zb.shandong.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切实增强财政透明度。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8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重点公开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聚焦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构职能、减税降费等重点,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1条,政府采购业务信息209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公开收费目录清单信息

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化更新管理,不断提高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监管水平,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得到落实,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收到公民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一次,我局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告知。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水平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019年1月29日

 

博山区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博山区财政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7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划分,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2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0条,政府采购业务信息204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博山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4

博山区财政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6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划分,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4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8条,政府采购业务信息722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博山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6

博山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5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划分,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2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2条,规划计划3条,政府采购业务信息392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016年1月26日

博山区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30

博山区财政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4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 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业务信息64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015130        

 

博山区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8

 

博山区财政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3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业务信息70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014年1月28日      

博山区财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1

博山区财政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述、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11日到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80612,电子邮箱:bsczj@126.com)。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信息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2012年,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业务信息81条。

(一)稳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四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2013131       

 

博山区财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8

博山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局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条例》学习

 将《条例》印发到各个科室,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同时,将《条例》放在财政内部网上,方便干部职工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2009年以来存量信息的清理等工作。2010年以来的信息没有编制公开目录。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对财政内部网站进行升级,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努力将内部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012年2月8日

博山区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3

博山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去年全年,我局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条例》学习

 将《条例》印发到各个科室,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同时,将《条例》放在财政内部网上,方便干部职工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2008年以来存量信息的清理等工作。2009年以来的信息没有编制公开目录。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10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对财政内部网站进行升级,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努力将内部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011年2月23日

博山区财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6

博山区财政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局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条例》学习

将《条例》印发到各个科室,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同时,将《条例》放在财政内部网上,方便干部职工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2007年以来存量信息的清理等工作,按照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划分,共编录信息29条,内容全部为主动公开。2008年5月以来的信息没有编制公开目录。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09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对财政内部网站进行升级,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努力将内部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0年1月26日

 

博山区财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6

博山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我局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内容,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条例》学习

  将《条例》印发到各个科室,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同时,将《条例》放在财政内部网上,方便干部职工学习。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于启动目录的编制工作,认真开展2007年以来存量信息的清理等工作。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投诉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下一步,局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对财政内部网站进行升级,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努力将内部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