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标题: 博山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313792B/2020-502400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

博山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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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博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度,博山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推动下,通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调整加强工作力量、严格公开审查程序、加强工作督导等措施,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落实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未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质量和时效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着力健全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     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统计分析,定期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处置申请。

3、     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