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科学技术局

博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2-21

   《博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科技局及科技局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科技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发展规划

主要包括:计划总结等信息。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 

(五)清单信息

主要包括:区科技局行政权力清单、区科技局责任清单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人事信息及区科技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区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区科技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oshan.gov.cn。

区科技局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区科技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区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科技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科技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科技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区科技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科技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区科技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区科技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区科技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区科技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科技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区科技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区科技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博山区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255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10150

四、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邮箱:bsqkjjbgs@zb.shang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科学技术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区“三提三争”活动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科技局创新的有关政策和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大力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博山区科技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制发普通政府文件19件,2023年科技局主动公开信息77条,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各类科技政策27条,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监督科技局在机构职能、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培训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依申请公开规定,对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从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严格把关,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和时效性。2023年,区科技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认定机制,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避免信息出现错字、外链、重大失误等问题。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我局全年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以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做好内容维护。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科技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科技政策信息,利用“博山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部火炬中心管理平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监测和应用场景拓展工作,充分发挥了科技新媒体的推进宣传作用,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推进了政务公开平台的新发展。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按照主要领导同志对政务公开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全年开展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内容浅显、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涉及企基层和社会关切的科技热点问题宣传较少。

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好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调度,分管领导做好工作落实,督促和监督工作人员按时发布和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政务公开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需要具备简单易懂、丰富新颖的表现形式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科技局利用自身优势,逐步优化科技栏目,加强自身科技平台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提高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区科技局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发布质量;四是深入基层,营造科技宣传氛围。针对涉及基层和社会关切的科技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宣传较少的情况,区科技局灵活运用各类平台,大力宣传科技领域知识,创新宣传方式,满足企业、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加深公众对科技工作的认知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科技局办理区工商联提案1件。区科技局组织业务人员积极与工商联沟通,面对面进行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办理结果在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创新实践情况。继续发挥博山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淄博中心作用,旨在引导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创新服务、解决共性难题等方面起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作用;区科技局微信公众平台设置科技讲堂、政策解读、时事要闻等专栏,精准高效推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建设、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等政策性法规文件,以图文和视频报道的形式及时发布科技工作动态,增强了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台账、健全考核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博山区政府网、博山区科技创新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科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积极有序开展,为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邮编:255200;电话:4180826;邮箱:bsqkjjbgs@zb.shang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事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工作实效不断增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21 条,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布科技政策1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公示公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培训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发布上级科技部门出台的各类科技政策及其在我区的落地情况,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2022年,区科技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标准,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标准规范,避免信息出现错字、外链、重大失误等问题。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以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做好内容维护。通过微信公众号博山科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科技政策信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平台协同发展,为服务和促进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考核督促机制,积极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二是信息内容形式不丰富、不新颖;三是部分科室人员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四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参与度低,互动不够。

针对存在问题,区科技局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落实“一周一更新”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科室将应公布的信息及时报送局办公室,由具体工作人员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和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简单易懂的表现形式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三是培训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全年开展培训4次,通过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发布质量;四是加强宣传力度,灵活运用各类平台宣传科技领域知识,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加深公众对科技工作的认知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科技局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科技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开展工作,积极与政协委员沟通,面对面进行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办理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创新实践情况。建立博山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淄博中心,发布设立3亿元博山区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辟科技专栏,精准高效推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政策性法规文件,并做好线上宣传解读,及时以图文和视频报道的形式发布科技工作动态,持续探索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径。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台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积极运用博山区政府网、博山区科技创新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科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23117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编制和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kxjs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二是加大科技政策信息发布力度。围绕科技工作主业,及时发布上级科技部门出台的各类科技政策及其在我区的落地情况。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关切和对科技政策的需求,为服务和促进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2021年区科学技术局在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kxjsj)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本年度,区科学技术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科学技术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也取得了部分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内容形式不丰富、不新颖;部分科室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下一步,区科学技术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一周一更新”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科室将应公布的信息发到局办公室,由具体经办人员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和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简单易懂的表现形式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1月17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编制和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kxjs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二是加大科技政策信息发布力度。围绕科技工作主业,及时发布上级科技部门出台的各类科技政策及其在我区的落地情况。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关切和对科技政策的需求,为服务和促进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2020年区科学技术局在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kxjsj)公开部门动态信息45条,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本年度,区科学技术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科学技术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也取得了部分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内容形式不丰富、不新颖;部分科室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下一步,区科学技术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一周一更新”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科室将应公布的信息发到局办公室,由具体经办人员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和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简单易懂的表现形式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5日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博山区科技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科学技术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及时落实。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二是加大科技政策信息发布力度。围绕科技工作主业,及时发布上级科技部门出台的各类科技政策及其在我区的落地情况。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关切和对科技政策的需求,为服务和促进全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2019年,区科学技术局在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shan.gov.cn/)公开部门动态信息16条,发布上级科技部门制定的各类科技创新政策26条,在区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条,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本年度,区科学技术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科学技术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行了规范,也取得了部分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信息内容形式不丰富、不新颖;部分科室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下一步,区科学技术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一周一更新”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科室将应公布的信息发到局办公室,由具体经办人员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和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简单易懂的表现形式来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0日

博山区科技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博山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统计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博山政务网”(http://www.boshan.gov.cn/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山区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概述

2018年,区科技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实施了《区科技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区科技局非常重视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博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门长效机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工作范围内的信息公开报送和审查工作,做到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质量。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科技政策解读类文件的公开力度,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时发布。创新解读方式,准确传递政策信息,解疑释惑,让人民群众看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博山政务网、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区科技局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政策解读10条,发布规范性文件2个,发布通知公告3个,其他信息3条。同时,认真做好市、区转交的投诉监督答复工作,实现受理率、答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目前,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公开的力度和数量不够等问题,将在以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步,区科技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保证时效。对照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保障职责,强力推进信息工作,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公开时效。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保证质量。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充实和完善科技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受众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科技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博山区科技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9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截止2017年9月,向公众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6条,业务工作信息43条,政务公开信息8条,政策法规信息55条。自2017年9月20日,按省市有关要求,博山区科技信息网正式下线,信息公开内容平移到博山政务网信息公开频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博山政务网、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8年3月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科技局).docx

博山区科技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9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2016年,向公众主动公开信息10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6条,业务工作信息39条,政务公开信息8条,政策法规信息5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博山政务网、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7年3月

 

博山区科技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9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2015年,向公众主动公开信息110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6条,业务工作信息26条,政务公开信息8条,政策法规信息7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博山政务网、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6年1月

区科技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9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2014年,向公众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8条,业务工作信息20条,工作动态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2014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渠道不多等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导致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力度。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科技创新政策、重大问题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我区重点科技工作、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以及科技创新等工作,发挥科技在促逬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的助推作用。

三是提高干部队伍认知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015年1月29日

2014博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doc

博山区科技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9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2013年,向公众主动公开信息9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3条,业务公开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2013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对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效率不够高,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是提高干部队伍认知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014年1月20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科技编制,包括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826。

一、概述

2012 年,博山区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展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强化公开领导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博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博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三是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知识。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2 年,我局通过博山区科技信息网等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业务公开信息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 年,我局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局门户网站科技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从业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还需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信息备份和安全管理机制。三是提高信息从业人员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2013年1月22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7

区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条例》实施后及时明确了我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按规范编制和向区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10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向公众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3条,各级政策法规138条,业务工作信息182条,其他信息53条。同时,在博山政务网上,向公众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0条,政策法规信息15条,各种便民信息2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博山政务网、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2年1月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6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博政办字[2011] 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条例》实施后及时明确了我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按规范编制和向区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10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向公众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3条,各级政策法规128条,业务工作信息162条,其他信息43条。同时,在博山政务网上,向公从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0条,政策法规信息15条,各种便民信息2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暂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博山政务网、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11年1月26日

 

2010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

结合我局实际,按规范编制和向区政府提交了《博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博山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局建有“博山区科技信息网”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信息。目前,该网站设有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10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重要信息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2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7条,业务工作16条,统计数据5条,其他信息2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2009年度,未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区科技局门户网站形式结构较为单一,难以满足群众获取信息多样性的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较为简单,信息类别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做。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

 

                                                                                                                                                                     2010年1月29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博山区科技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22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局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于2008年5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都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条例》实施后及时明确了我单位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规范编制和向区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范围、法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和网络资源,把我局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挂接到博山区科技信息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全面建设科技信息公开的平台,共设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科技政策、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防震减灾等10个栏目,20多个子栏目,向公众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信息3条、各级政策法规14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7条、统计数据5条、其他信息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网站等多种渠道,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明确规定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主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没有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的现象,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现象发生,对不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后才予以公开。2008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暂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除在区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目前,网站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科技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科技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科技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2009年1月22日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