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2-5234644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名称
《博山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出台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等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我区城市供水现状,为更加有效应对城市供水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做到迅速、有序、高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区城市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区经济和谐发展。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条例、预案。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突发事件分级、以及工作原则,根据突发事件轻重程度做了四级划分。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对各自的职责、内容做了详细划分和说明。
(三)监测预警。明确了预警、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和预警响应措施,对参与监测的单位做了具体分工,将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做了四级划分。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告程序及报告内容、先期处置、响应启动、响应级别、处置措施、信息发布、扩大应急和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对善后处置、调查和评估、恢复重建做了说明。
(六)应急保障。对有关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科技保障、培训演练保障提出了相应措施。
(七)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修订及实施主体;
(八)附则。明确了《预案》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解读机关:博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533-41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