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字〔2024〕79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4-5491605
成文日期
2024-11-19
发文日期
2024-11-20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博政字〔2024〕7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区政府确定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3项),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我区文旅高质量发展,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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