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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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11F/2010-501976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0-01-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司法局 |
2009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证了信息的及时、规范公开,依据博政办字﹝2010﹞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今年工作实际,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区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求,我局主要充分利用政务网和我局“法律五进”专栏及召开会议、深入群众等形式,把局里应该公布的信息及时的进行公开,切实使群众能够了解我局业务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上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网和“法律五进”专栏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铨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区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狠抓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知识学习、办公设备的操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一)、部门职能类:领导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
(二)、。工作动态类: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通报等反映系统工作情况的信息、报告、总结等。
(三)、政策法规类:公布了办事项目过程中需执行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收费项目类:律师收费依据、标准
(五)、公共服务信息类:对有律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无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于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 博山区司法局 | ||||||||||||||
联系人 | 史德利 | 联系电话 | 4180713 | ||||||||||||
主动公开信息 | 分类 统计 | 机构职能 | 政策法规 | 规划计划 | 业务工作 | 统计数据 | 其他信息 | ||||||||
数量(条) | 3 | 9 | 1 | 4 | 5 | ||||||||||
比例(%) | 13.6% | 40.9% | 4.5% | 18.1% | 22.7% | ||||||||||
备 注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22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 条 | ||||||||||||||
依申请公开信息 | 申请形式 统计 | 当面申请 | 网站邮件 | 电子邮件 | 传真 | 信函 | 其他形式 | ||||||||
数量(条) | |||||||||||||||
比例(%) | |||||||||||||||
处理情况 统计 | 同意 公开 | 部分 公开 | 不予 公开 | 非本机 关掌握 | 信息 不存在 | 内容 不明确 | 其他 原因 | ||||||||
数量(条) | |||||||||||||||
比例(%) | |||||||||||||||
收费情况 统计 | 收缴费用 | 减免费用 | |||||||||||||
数量(件) | |||||||||||||||
金额(元) | |||||||||||||||
备 注 |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 ||||||||||||||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 ||||||||||||||
工作人员 |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 ||||||||||||||
备 注 |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