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域城镇列入全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的建议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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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52Q/2023-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徐爱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域城镇列入全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接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后,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对接,帮助域城镇参加全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评选工作。目前,评选工作已完成。4月19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名单的通知》(鲁建发〔2023〕2号),公布域城镇为县域次中心镇。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全力支持域城镇做好小城镇试点建设工作。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