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获得用气接入工程

审批管理的实施方案

博建发〔2020〕127号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各项工作任务,持续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改革,在深入开展用气服务“网上办、一站办、降费办、贴心办”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区用气报装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非居民用户用气接入服务满意度,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用气报装。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丰富“零跑腿”内容。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燃气服务”,充分发挥淄博服务APP水气暖网上营业厅、政务服务网水气暖服务专区、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平台功能,实现用气报装“零跑腿”,逐步实现“不见面”报装服务。加快5G在燃气安全巡检、便利化服务等方面场景应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全区燃气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燃气数据仓库建设,通过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线上APP、微信公众号等智慧设备及应用,逐步实现集实时抄表、远程监控、数据分析、数据服务、线上缴费于一体,以智能终端为主、云端为辅的系统应用和现代化燃气供应服务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用气服务质量。

(二)优化用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实现小型工程“零审批”。根据《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电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淄建发〔2020〕16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附属小型燃气工程接入的,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其外线工程不需办理规划许可、占道施工、占路挖掘、占用绿地、树木迁移、施工许可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由燃气企业负责建设。小型以上燃气工程接入的,其外线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需要勘验现场的,全流程审批时限为2个工作日;不需要勘验现场的,全流程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三)优化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做到报装环节“零资料”。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服务管家、服务专员制度,燃气服务专员主动联系用户上门服务,取消用户用气申请环节。燃气企业获得用气外线接入需求提前至用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由燃气企业根据客户需求提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及前期设计咨询等服务。取消与用气报装无直接联系的一切材料,严格执行“四免”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免提供;凡在办理其他业务时已经提交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免提供;凡联办部门推送的材料,免提供;凡与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材料,免提供。用气报装环节压减为确定方案(现场勘查、用气方案设计环节合并)、验收通气2个环节,不涉及外线工程的压减为验收通气1个环节。燃气企业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用气方案设计,后续环节由服务专员全程跟踪服务。不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符合燃气直接接入条件的,实现当日告知、当日完成置换通气;涉及外线工程的,燃气企业在验收合格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置换通气。

(四)优化报装和用气费用,外线工程提前施工“零收费”。燃气企业要根据用户需求,提前完善燃气市政管网配套,提前免费开展外线施工,主动向用户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大幅压减用户报装时间。燃气企业不得收取申请费、手续费等未提供实质服务内容的费用。各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和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监督管理,鼓励燃气企业对大用户实施用气价格专项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实现天然气直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新冠疫情等特殊时期阶段性降低天然气价格的有关政策,主动办理退费、缓缴等业务,努力为用户纾困解难。

(五)优化用气报装服务延伸,一次对接享受“无限服务”。建立政务信息与燃气接入服务联动机制,打通数据孤岛,实现用户办理房产买卖过户的同时为用户办理用气账户过户等配套业务。燃气企业主动上门,提前介入,全面推广工商业用户全生命周期管家式服务,提供预约、定制、代办等精准化、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燃气保险、燃气器具、便捷超市、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着力提供多层次、多方面便利化服务。广泛开展燃气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听取意见需求,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消除燃气服务盲区。提前介入时,用户提出需要将用户产权内配套管线的设计和施工委托燃气企业实施的,属于报装延伸服务,不计入报装环节、时间。燃气企业不得凭借其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延伸服务。各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运行管控系统及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供气管网优化和互联互通,增强供气可靠性、稳定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持续深入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进一步理顺办理流程,及时更新服务承诺和办事指南。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用气报装网上营业厅、网络媒体、营业网点等渠道宣传推广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营商环境改革良好氛围。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燃气企业要开展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培训,加强“互联网+智慧燃气服务”、燃气数据仓库等信息化建设,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288-2012)、《城镇燃气行业服务规范》(DB37/T3798-2019)统一服务标准和流程,推进我区燃气行业规范化建设。要强化燃气接入服务投诉处置,及时回应用户需求,切实提升用户用气报装体验感和满意度。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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