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国能燃气有限公司价格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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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752Q/2024-52839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现行气价政策
一、居民用户
根据淄发改价格 〔 2019〕41号文件规定, 居民用户气价 为 2.95元/立方米,并实行阶梯气价。
(一)普通民用户
1、阶梯气量分档:
第一档: 0-360立方米,2.95元/立方米
第二档: 360-1080立方米,3.10元/立方米
第三档: 1080立方米以上,3.80元/立方米
2、户籍3人以上居民用户:
第一档: 0-480立方米,2.95元/立方米
第二档: 480-1080立方米,3.10元/立方米
第三档: 1080立方米以上,3.80元/立方米
3、持有城乡低保、特困证的用户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以内的,执行现行价格2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执行新的阶梯气价政策。
(二)气代煤、壁挂炉用户
1、取暖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间用气,执行现行一档气价2.7元/立方米, 非采暖季执行与一般居民一样的阶梯气价。
2、持有城乡低保、特困证的取暖用户,年用气量在1500立方米以内的,执行现行价格2元/立方米。
3、非取暖季户籍3人以下的居民用户:
第一档: 0-240立方米,2.95元/立方米
第二档: 240-720立方米,3.10元/立方米
第三档: 720立方米以上,3.80元/立方米
4、非取暖季户籍3人以上的居民用户:
第一档: 0-320立方米,2.95元/立方米
第二档: 320-720立方米,3.10元/立方米
第三档: 720立方米以上,3.8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户
根据淄发改价格【2024】30号文件,《关于2024年5月-7月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年5月-7月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为3.55元/立方米。
户内燃气设施维修收费说明
参照淄博市物价局淄价字【2012】6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设施维修收费政策的通知》
一、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管道燃气设施正常的维护维修和更新(含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计量表),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因用户人为原因,导致管道燃气设施需要维护维修的,其收费标准仍按《关于下达管道燃气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淄价字【2008】57号)规定执行:
1、收费项目
维修收费项目包括:工时费、零配件材料费。
(1)工时费:见附表1。
(2)零配件材料费:管道燃气设施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执行淄价字【2008】57 号文件相关规定。
2、具体收费标准
(1)户内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不含燃气灶具 )燃气设施、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和橡胶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公司给予免费维修维护更新。
(2)因用户人为因素导致燃气设施损坏的或由用户提出申请进行的户内管道改造,由用户承担工时费、零配件材料费。
说明:3-10项指因用户人为因素导致燃气设施损坏或由用户提出申请进行的户内管道改造,由用户承担上人工费、零配件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