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岗位信息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城市建设科 |
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
0533-4180936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城市综合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 |
0533-4183191 |
村镇建设科 |
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实施。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
0533-4180497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 |
0533-4160272 |
公用事业科 |
负责拟定全区燃气、供热行业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全区燃气、供热行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
0533-4171719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
负责全区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
0533-4172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