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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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51974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1-1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单位:博山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0533-4110182
2025年11月13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四农普”)是国家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博山区“四农普”是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体检”,有利于查清我区“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区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全区“四农普”工作,结合博山区实际制定印发《通知》。
二、文件依据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为普查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法律保障,确保普查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省、市层面:《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5〕67号),明确了普查的相关具体要求和安排。
三、普查内容
主要有5大类内容,具体包括:
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比如家里有多少耕地、有没有农机设备、灌溉是否方便等,反映农业生产的基础保障情况。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比如2026年种了多少粮食、收了多少,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产量如何,确保“米袋子”“菜篮子”数据清晰。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比如是否用了智慧农业设备,如无人机打药、智能灌溉系统,有没有采用绿色种植技术,体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及乡村治理等;比如村里的道路、供水供电、养老医疗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怎么样,反映乡村建设水平。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比如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支出,居住房屋条件,家用交通工具情况等。
与前几次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内容与时俱进,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近年来的新变化、新情况进行调查,旨在更加全面调查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情况。
四、与上级政策差异
《通知》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区实际,更加突出业务培训和宣传落地。
业务培训是普查成败的关键一环,全区预计有千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他们是普查实施的最终一环。所以普查办公室需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合理普查计划,精准解读普查方案、指标定义、填报口径及逻辑关系,确保普查人员吃透关键内容。要严明普查纪律,强调责任意识,严把上岗关口,确保参训人员合格履职,为农业普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宣传方面,考虑到农业普查工作主要在农村地区,群众年龄普遍较大,接触信息的途径单一,除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在村内悬挂横幅、走街串巷发放普查明白纸和村内大喇叭广播等方式来广泛宣传农业普查,让群众知道并了解普查的目的和作用,让他们能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完成登记,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