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542065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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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20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博山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政办字〔2023〕 3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现就《工作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2021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开展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市交通运输局立即会同市发改、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申报工作。经过编制申报方案、市政府领导线上答辩等程序,2022年10月29日,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创建城市。按照市级部门要求交通运输局征询区发改、公安、商务等部门建议,形成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工作方案》的起草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45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

示范工程创建期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到2025年,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到创建期末(2025年9月),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3%,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提高20%。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一是规划建设规划建设末端共同配送站,满足社区、学校、商务区等主体配送的要求

二是加快城市配送车辆推广使用,支持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置换、运营奖补细则,加强配套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三是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政策,与传统燃油城市配送车辆相比,为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和便利的通行、停车政策,建立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城市绿色配送信息化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市级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围栏设置、三级节点和充电场站分布运营管理与预约、车辆监测、政务信息发布、企业信用评价等功能,与试点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满足政府对试点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试点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并且鼓励试点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

五是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鼓励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等先进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

六是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积极培育引进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城市配送企业,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标准、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工作,确保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配送车辆(提前)更新、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3个方面做好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保障。

解读机关: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33-4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