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博山区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博山区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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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本次普查工作,摸清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具体范围、普查内容及普查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博山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具体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设立普查工作专班,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二)信息共享,部门联动

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和制度要求,立足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充实普查力量

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四)坚持依法普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准确提供相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五)狠抓数据质量

规范普查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六)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解读机关:博山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418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