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博山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博山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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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名称

《博山区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出台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等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我区农村供水现状,为有效应对发生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做到迅速、高效、有序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供水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区经济和谐发展。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博山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状况。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七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其职责,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组。对各自的职责、内容做了详细划分和说明。

(三)突发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分级及预案响应。明确划分突发事件分级、应急预案分级和突发事件相应,对突发事件和预案,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了区级、镇级和村级共三级划分,并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应的启动、处置和终止进行了具体描述。

(四)后期处置。对应急预案响应后期的调查和评估、恢复和重建,明确了责任单位、调查报告内容、调查报告时限。

(五)应急保障。对应急预案响应处置过程中有关的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科技保障进行了详细描述。

(六)预案管理。明确了本《预案》编制责任主体为博山区水利局,并对本《预案》负责解释、修订、完善;镇级、村级编制预案参照本《预案》。

(七)附则。明确了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机关:博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1855337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