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政策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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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1-5222960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依据和原则
(一)政策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文件要求,我区出台此文件。
(二)起草原则。省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后,区民政局牵头对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配置、运营,提升养老服务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号文件、鲁政办发〔2019〕31号和淄政办字〔2020〕11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安排。主要是“2021年底前,每个街道建成1-2处综合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90%以上。“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合一’”,推动医养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发展。《意见》共20条,主要分五个部分:
(一)优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主要是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拓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机构从“产业型”向“服务型”转变。2021年年底前,3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到机构总数的25%。加强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推进“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配合市民政局实施“颐养云”智慧养老云项目,整合区县养老服务平台和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围绕“全覆盖、家庭式、优质化”的目标,引导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社区倾斜,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合一”,推动医养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发展。
(三)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鼓励机构“嵌入式”发展,托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加快长者食堂建设,按服务需求,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养。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围绕康养、医养、护养三大板块,开展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建链、品牌发展强链行动。到“十四五”末,培育发展品牌养老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突出激励引导,聚焦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省市补助政策,并对补助项目予以适当补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三、《意见》主要创新点
(一)推进“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配合市民政局“颐养云”智慧养老云项目,整合我区养老服务平台和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多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畅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二)推进全区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按照“15分钟生活圈”规划布局,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推进方式,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