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博政办字〔2026〕5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6-5589503
成文日期
2026-06-23
发文日期
2026-06-24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
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做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鲁建村字〔2025〕1号)、《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为抓手,加强村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民居保护力度,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村庄人居环境,集中培育一批传统农耕型、红色旅游型、风景观光型、研学体验型等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初步形成以齐文化为引领、以农耕文明为底蕴、以山地石屋为特色,重点突出、多点联动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
(一)编制完成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任务清单和台账,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一批工程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传统民居修缮、文保单位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开发等多项工程项目。
(三)培育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资源禀赋优势,突出鲁中山地村落特色,以传统村落原生态资源为依托,形成红色研学、非遗体验、民宿度假、农耕体验、陶瓷文创、长城观光等多元业态,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和活力。
(四)建立一套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博山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发展合力。建立传统民居修缮和保护利用、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等方面的负面清单,禁止开展破坏传统格局、传统风貌的建设活动。
二、重点内容
(一)创新保护传承与活态利用方式
1.健全机制措施,加强传统建筑和村落保护力度
加强传统建筑保护。健全传统村落数据库和基本信息档案,统筹开展分类保护与整治。强化保护力度,逐步建立博山区传统村落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保护名录,并统一实施挂牌保护。编制《博山区传统民居保护修缮设计方案》,从全区26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内选取不少于100栋的传统民居类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及宜居性改造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实践经验。探索建立日常维护修缮、建筑档案管理、空置民居有效利用等工作机制,简化保护修缮审批流程,实现传统建筑维护的常态化。
加强传统村落总体格局保护。严格落实建设控制要求,严控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材质,严禁破坏村庄传统风貌的新建改建行为,保护博山传统村落“依山就势、石屋错落、街巷蜿蜒、山泉相依”的独特风貌。推动传统村落融入当地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传统村落外部山体水系、田园风光、绿化植被等,严禁采伐生态公益林,对村落内的古树名木及珍稀树种实行挂牌保护。严禁在村落周边开山采石、违法排污、倾倒垃圾;优先开展传统村落周边区域天然林、河湖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打造“山—水—村—林”共生格局。
2.活化传承,积极探索传统村落多元活态利用模式
以人为本、活化利用,推动传统建筑不断满足村民现代居住需求。尽可能保留原有居民、生活习惯和历史环境,提升原有建筑风貌、实施空间再造和功能转换,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探索推进传统建筑使用权流转,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通过民宿、景区化联动建设等方式,促进传统建筑活化利用。
挖掘内涵、重视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一是鼓励开展乡村文化活动,传承优良的传统观念、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技艺。定期开展民间节庆活动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空间的保护利用。重点整修古官厅、古戏台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适度恢复部分已经消失的文化空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推广为目标,结合旅游开发与组织,建设完善传承、展示、推广非遗的空间场所。三是加大民俗文化挖掘。开展传统生产生活场景、传统手工艺品制作、传统饮食文化体验等展示活动,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文化记忆。支持开展编纂传统村落村志、传统民居保护图集以及其他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四是强化传统文化挖掘、整合,依托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故事传说,凝练博山区传统村落文化内核,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创新业态、多元利用,以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开拓文创、文旅等产业。以传统村落原生态资源为依托,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养生等特色产业;挖掘老品牌、老字号、非遗工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形成博山区“互联网+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业态。二是创新发展传统村落新业态。鼓励将传统建筑、传统村落打造成为文化活动场所、研学教育基地、文创基地、文化传承教育基地。注重传承传统农耕文化、陶琉文化、饮食文化等传统文化,打造龙堂村艺术写生基地、黄连峪村研学基地、古窑村非遗传承基地、郭庄东村农耕文化体验基地等,鼓励自下而上探索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新模式,拓展传统村落发展新业态。三是推动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推广“颜神古镇”“红叶柿岩”等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方式,鼓励将适合条件的传统建筑改建为学堂、书院等教育设施,丰富传统建筑的活化方式。探索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数字化展现模式,通过建设数字化博物馆及VR、AR等现代数字技术手段,实现网上游览传统村落,增加游客沉浸式的历史体验。
3.统筹兼顾,推动保护利用与人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
统筹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与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推动传统村落水、电、路、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传统村落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推进活动广场、游客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沿街绿化等项目建设。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快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稳妥推进探访关爱等养老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序整治与传统村落风貌不相协调的电线、管道等设施,积极推广与传统村落风貌相协调的道路硬化铺装材料。加强传统村落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维护、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管理,强化村落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二)构建“一心两带三区”全域保护格局
1.创建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新格局。立足各类文化资源禀赋与空间分布特征,以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核心,构建“一心两带三区”全域保护格局,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为锚点,辐射带动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推动传统村落成为多元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载体,形成“村承文脉、区护遗产、全域协同”的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新格局。
一心:以中部孝妇河沿岸博山城区为核心,打造文物资源、工业遗产与陶琉文化集中展示区。
两带:以齐长城遗址博山段为纽带,串联沿线传统村落、景区化村庄等,形成山地石砌民居文化遗产带;以孝妇河为纽带,串联沿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保单位以及古窑址等遗址、遗迹,形成陶琉文化与孝文化遗产带。
三区:分别为北部山地石屋保护区、中部陶琉文化保护区、南部农耕文化保护区。
北部山地石屋保护区:以域城镇石门片区传统村落为依托,聚焦山地石砌民居文化遗产和齐长城文化遗产,重点保护石雕石刻、石砌建筑、青石古道、古街巷、“干茬石墙”技艺、本地传说故事等历史文化遗产;强化齐长城遗址保护与环境整治,推动沿线传统村落联动发展,打造长城文化展示廊道,构建“长城+古村”文旅融合发展线路,彰显齐长城与山地石砌民居特色。
中部陶琉文化保护区:以古窑村(颜神古镇)为核心,覆盖山头、八陡等陶琉工业遗产密集区及福山村、青石关村等传统村落,依托千年陶琉技艺与古窑遗址,保护老车间、传统工坊、名人故居等特色遗存,重塑“窑村相依”历史格局;推动工业遗产活化与村落保护融合发展,打造“陶琉文化+古村体验”业态,实现工业遗产保护、传统村落活化与产业发展的协同,延续博山百年工业脉络,彰显“陶琉之乡”独特魅力。
南部农耕文化保护区:以石马镇五阳湖及周边传统村落为核心,依托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优势资源,联动源泉镇南崮山北村、麻庄村、博山镇郭庄东村、邀兔村、五福峪村等省级传统村落,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与传统村落建筑风貌、选址格局的历史关联,依托焦裕禄纪念馆、焦裕禄故居等资源发展红色教育、研学展示等业态;结合猕猴桃种植等特色农业,打造“旅游采摘+农耕体验”模式,推动传统村落与特色农业融合,保护“古村+梯田+果园”的山地农耕景观,彰显博山红色文化与“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域生态特色。
2.探索传统村落协同发展。结合博山区乡村振兴片区建设,整合各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优势资源,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区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打造“古村依峻岭、陶风润山城”的整体映象。强化村落之间文物、建筑、文化、肌理等的保护与修复的协同,促进风貌协调。整合传统村落的历史传承、农事风俗、非遗技艺、故事传说等,结合新时代内涵,打造具有博山特色的传统村落文化内核。探索实施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模式,借力社会资本,推进开发利用协同,实现资源的整合和增值。
3.推动传统村落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村一主题,一村一业态”,促进各传统村落错位发展。黄连峪村、镇门峪村、西厢村、峪口村、青龙湾村重点打造“齐长城+石村+民宿”特色主题;山王庄村、龙堂村、东流泉村、西流泉村重点打造“悬崖石村+摄影写生”特色主题;蝴蝶峪村、上恶石坞村重点打造“生态度假+山野露营”特色主题;古窑村、福山村、青石关村重点打造“陶琉文创+非遗手工+文旅度假”特色主题;南崮山北村重点打造“红色教育+研学体验”特色主题;郭庄东村、邀兔村、五福峪村、麻庄村重点打造“耕读文化+生态采摘”特色主题;盆泉村、西沙井村、南沙井村、东石村、响泉村、上焦村、下焦村重点打造“五阳湖+古村+民宿”特色主题。鼓励传统村落适当引进文体赛事等新业态,与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或团队,建立合作开发平台,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保护利用新模式。
(三)探索全域统筹保护利用模式
1.统筹项目,促进传统村落抱团联动发展。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以中国传统村落为引领,将八陡镇、石马镇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及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传统村落纳入集中连片保护范围,充分发挥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村民生产生活需要,打造一批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提升项目,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投融资渠道,逐村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案设计,推动保护利用项目落实落地。
2.统筹产业,促进传统村落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周边采摘园、现代农业园、工业园、科技园等结合起来,锚定区域产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联动现代农业、城市工商业、特色产业与新兴产业,培育差异化、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体系,以科技赋能激活新质生产力,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双向共赢。打造“齐长城文化+陶琉文化+传统村落”特色IP。整合博山区传统村落的山水自然景观、特色农业产业、山地石砌民居、传统非遗技艺等核心资源,积极发展田园观光、研学体验、科普教育、文旅周边、农家乐、健康养生等业态,推出一批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完善文化展示、观光体验、产品加工和品牌输出的全链条产业生态。打破传统村落与景区的壁垒,强化与鲁山国家森林公园、原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元溶洞、陶瓷琉璃艺术中心、颜神古镇、红叶柿岩以及焦裕禄纪念馆等景区的有机串联、联动发展,将传统村落打造为景区的“延伸体验区”,承接生态观光、文化探秘后的农耕体验、乡村休憩需求。
3.统筹设施,实现传统村落重点景区互联互通。切实提高传统村落道路通达性,实现全区传统村落至高速公路出口“半小时交通圈”。研究规划石门片区传统村落旅游观光线路,连通齐长城风景廊道,串联传统村落与重点景观资源,沿途设置文创驿站、生态民宿、度假营地等配套设施。推动传统村落与重点景区景点连线成网、一体化发展,完善乡村公交网络布局,积极开通衔接各传统村落的微循环公交线路,构建外联内通、覆盖全域、服务优质、安全便捷的乡村交通体系,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4.统筹政策,探索赋予传统村落更多发展自主权。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融合政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各类政策红利,探索农村宅基地、农村“三权分置”、农村权益流转等制度,破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策障碍。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村村通、危房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清洁取暖等政策向传统村落倾斜,夯实保护发展基础。积极探索以传统民居为特色的宅基地共享制度,吸引城市居民投资修缮提升传统民居。
(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专班。专班统筹协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形成“区级抓总、部门配合、镇(街道)主导、村级实施”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搭建村民、政府、社会多方力量的综合平台,明确各主体的相关责任,建立分担机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府主要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设投入,镇村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基层组织和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参与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
3.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激励机制。探索以历史遗产共保机制、产业发展共营机制、生态宜居共建机制、文化传承共育机制等为主的传统村落共建机制,以村民权利保障机制为主的共治机制,以土地收益、产业收益和生态收益为主的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激励制度机制,支持、鼓励本村村民或本地传统工匠队伍直接参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建设。探索产权人自有传统建筑修缮保护机制,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产权人对自有传统建筑进行修缮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村民以闲置房屋产权入股,村集体统一修缮、统一出租、联合运营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民间力量参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文化传承利用等全过程,促进传统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信息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继续深化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登记,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完善传统村落档案。对新发掘的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及时开展调查、登记、建档、上报。推进现有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系统完整保存传统村落相关信息,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深度融合。对传统村落内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有重要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特色构筑物等实施数字化保护。
(二)完善配套政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发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和用地、用林、规划等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用地指标、规划建设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相关规定保障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传统村落发展需要的企业,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支持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确保上级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统筹整合发改、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涉农资金,加大对传统村落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性金融支持,强化博山区内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四)强化技术支持。建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专家指导咨询机制,邀请专家提供保护发展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业态发展等给予指导。编制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技术指南,将传统建筑技艺纳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育一批掌握传统技艺的本土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村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
(五)强化督导考评。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过程监测,科学评估保护利用成效,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围绕既有建筑修缮保护利用、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等方面,制定并实施负面清单,严禁开展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综合采取媒体宣传、影像制作、专题推介、短视频展示、直播等多种形式和举措,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宣传展示,广泛宣传博山传统村落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聚落民宅、自然风光等优秀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热情,加强社会大众对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重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5月—2026年8月)
依据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传统民居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建立保护利用项目库。研究确定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传统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6年9月—2026年12月)
开展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提升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重要建筑、重要节点改造利用,完成不少于50处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作,有序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参与机制、监督考评机制等,构建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先保护修缮村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等文化遗产。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1月—2027年9月)
制定2027年重点工作任务。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处传统民居保护修缮任务,传统村落的数字博物馆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全面推进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传统建筑修缮、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消防设施提升等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管理程序,加快项目建设督导,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探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完善政策体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7年10月—2027年12月)
全面总结提炼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机制。做好迎接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评估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推广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模式路径。
五、预期成效
到2027年底,传统村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民居、历史要素、自然景观等得到有效保护,村落传统空间完整性和格局肌理得到有效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活化利用。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提升。串点成线、多点联动的集中连片保护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盘活闲置民居培育民宿、非遗工坊等特色业态初具规模,工匠传习、研学展示常态化运行,带动村集体与村民稳定增收。区镇村三级长效管护体系落地见效,村民参与保护积极性显著提升。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共富深度融合,形成鲁中山地传统村落保护及活化利用的博山样板,赋能全区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
保护利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人员名单
组 长: 刘 青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国先占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孙雪红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 峰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宁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穆彩霞 区民政局局长
房 涛 区财政局局长
王振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亓志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持庆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 涛 区水利局局长
李 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爱红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冯 玲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周 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泽洲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翟 鹏 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魏 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 杰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李婷婷 源泉镇镇长
燕 锋 博山镇镇长
李连超 石马镇镇长
张君琪 八陡镇镇长
房 磊 域城镇镇长
于云龙 山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职责分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组织编制《博山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审核相关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设计方案;区财政局负责中央、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指标的保障,负责传统村落的植树造林和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挂牌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将村落周边的森林植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区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配合相关镇(街道)积极推进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传统村落内及周边道路硬化,负责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范围内的道路维护及提升改造;区水利局负责传统村落安全饮水工作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指导传统村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落实乡村振兴、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培植和壮大传统村落特色农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相关历史文物的修缮指导,产业和旅游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重大项目的立项;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持续开展宣传工作;相关镇(街道)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并做好日常监管和跟踪服务,负责日常工程监督、信息统计及对群众的政策宣传等工作。发改、教育、卫健、民政、市政园林等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亓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及职务如有调整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工作专班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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