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博政办字〔2023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博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3

(此件公开发布)

 

博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博山建设,大力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为引领,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民健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5%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4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我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率先实现“10分钟健身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各类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着力打造社区型体育公园、综合型体育公园、山地体育公园等一批特色品质的体育公园,实现全民健身设施服务由基本民生迈向高品质民生。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免费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开放。建立“区级督查、镇街自查、群众反馈、精准整改”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以下内容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打造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市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四年一届的全区运动会,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有品牌、镇级有特色、村级有活动”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我区手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健身骨干的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社区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空竹、舞龙、门球、象棋、围棋、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击剑、网球、轮滑、滑板、攀岩、霹雳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每个村(社区)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完善以体育总会为主导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区级体育总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村(社区),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积极发挥健身指导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鼓励体育优秀运动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委、妇联、区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

(五)提高老年人健身服务保障能力。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将老年人体育工作列为群众性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定期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推广和普及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全面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服务。集聚健康资源,打造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运动健康驿站和区域健身康养综合体。加大经费投入,为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老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突出育龄妇女的健康服务,推广适合育龄妇女锻炼的健身项目。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红利惠及农村。(责任单位:总工会、委统战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残联、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支持体育博物馆等体育文化载体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体教一体化建设,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入校园标准和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健康夏(冬)令营”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依托岜山集团、源泉长寿山医养健康园、朱家庄南村等做精医养旅游产品,积极参与省市级试点工作,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融合开展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卫融合专家资源库,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卫融合服务业态,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推动体旅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深挖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体育赛事与五阳湖、红叶柿岩、三水源、岜山集团等旅游景点的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开展环五阳湖马拉松、红叶柿岩夜跑、三水源骑行、原山齐长城徒步、岳阳山登高、中郝峪幽幽谷户外拓展等体育旅游活动,建设完善相关户外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山地、湖水、林草资源,打造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带和健身旅游、竞赛表演运动集聚区。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扩大健身消费券发放规模,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规范体育培训市场,提高体育培训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健身、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到2025年,建设5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规划建设“线上线下”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按规定将体育彩票公益金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开展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依托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现状调查、体质健康促进等研究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赛事活动组织、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传染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实施一赛四案备案制度。加强计划实施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实施效果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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