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F4908934C/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机构: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 字号:
  • |
  • 打印

各镇、街道安环办: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区应急局决定开展全区2020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各镇、街道安环办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已办结的案卷。

二、评审内容

(一)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被处罚主体认定是否准确;

(三)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四)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五)处罚实施程序是否合法;

(六)法律文书使用及填写是否规范;

(七)立卷归档是否符合标准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评审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88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9年版)>的通知》(鲁应急字〔2019〕81 号)和省局《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评分标准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分细则》。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评审阶段(2020年4月9日)。区应急局将从监察中队和各镇、街道安环办抽调执法骨干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案卷进行集中评审和实地评审。

(二)反馈指导阶段(2020年4月10日)。区应急局将从市应急局邀请具有丰富案卷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指导,对参评案卷和评查活动进行点评。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安环办要高度重视案卷评审活动,认真整理行政处罚案卷,每个镇办各抽取一份案卷,被抽中后要及时报送被抽调的行政处罚案卷,未及时报送案卷的在评审总分中酌情扣1-5分。各镇、街道安环办的此次评审结果将作为2020年第一季度执法考核排名依据。

 

联系人:刘维一  联系电话:4166110

电子邮箱:bsqajdd@126.com

 

 

 

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