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博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分工方案的通知

博环委办〔2024〕2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生态环境部2021年印发了《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在全国及重点区域开展生态质量评价工作,并将生态质量指数EQI纳入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22年我区EQI为68.36,类型为“2类”。从EQI各项指标得分情况来看,我区在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人类活动干扰程度、生物多样性丰富度、生态结构完整性和稳定性等方面还需继续改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办根据市办对EQI各项指标的分解,明确了指标对应的责任部门和提升措施,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博山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分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分工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稳步提升EQI的目标措施,着力加强生态质量变化趋势分析研判和生态质量评价成果应用,不断提升我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美丽淄博建设打牢基础。

 

附件:博山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分工方案

 

博山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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