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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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博水〔2025〕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计划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各用水单位实际取用水现状、用水效率等因素,编制了2025年度用水计划 (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山东节约用水信息系统中各用水户用水计划的变更维护工作。

根据《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划用水户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核定情况”。为确保用水计划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各计划用水户如确需调整用水计划,请于当年度12月10日前提交申请。

 

附件:2025年度用水计划汇总表

 

 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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