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利局

博山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博水〔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用水原则,结合各用水单位实际取用水现状、用水效率等因素,编制了2022年度用水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根据《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划用水户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核定情况”。为确保用水计划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各计划用水户如需调整用水计划,请于当年度12月15日前提交申请。

 

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2年博山区管理户用水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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