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博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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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博政办字〔2021〕2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围绕法治博山发展推进公开

1.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全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结合依法治区办及司法局职能职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重点做好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的主动公开工作。同时,主动公开各类执法检查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等,主动公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做好文件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2.深化细化法治政府专栏信息公开。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专栏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持续更新,进一步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法治理念、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群众传递我区在法治建设新格局打造、新模式探索上的落实信心与决心。

(二)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

3.精准解读政策文件,丰富解读形式。按照“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重大政策出台后由对应科室及时进行宣传解读,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运用文稿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并通过不同媒介发布宣传,便于群众查看知晓。

4.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门栏目,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对司法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舆情研判、回应,及时答疑解惑。

5.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畅通网上在线申请和办公场所现场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对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应。

(三)深入推进决策公开

6.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并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意见公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意见收集、采纳等情况。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7.加强局网站管理与建设。强化网站建设,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上报积极性。局办公室做好网站的运营与维护工作,确保各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到位,防止出现长期不更新、内容空缺等问题。

8.加强局政务新媒体管理与建设。统筹做好单位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公开事项。

2.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深入学习并准确理解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要求,掌握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3.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信息发布不及时、重大政策不解读、回应关切不及时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影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区考核排名的,予以追责问责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