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08号提案的答复
陈立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强化经费保障力度。山东省司法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鲁司〔2020〕1号),进一步完善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工作。文件规定,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原则上按照每村(居)每年3000元标准,由省、市、 区财政分别按照20%、30%、50%的比例予以补助,所需资金通过 省、市、区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统筹安排。博山区司法 局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相对科学 的年度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与补助经费差别化发放。2022年度,通过协调区财政局及各镇(街道)按照考核标准,对2021年度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2.多措并举促进服务方式多样化。2022年以来,博山区司法局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设完成“博山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佶缔纳士)基地”,为企业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调解等相关的“一条龙”法律帮助,并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针对企业法治需求,以集中法治宣讲、送法进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在全区内广泛开展了“惠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法律顾问到十个镇(街道)开展“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宣讲活动,为群众提供专业、准确、便捷的公共法律直达服务,使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大幅提升;组建“法润孝乡·公益服务队”,把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纳入服务队管理,面向全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同时,为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不定时开展律师业务培训班,提高全区律师队伍业务理论素养,增强他们的办案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明确各部门职责。近年来,博山区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中共博山区委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区委区政府、镇(街道)、司法行政系统、村(社区)两委、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五张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感谢您对博山区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博山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司法局
联 系 人 :王 青
联系电话:4130366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