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法治综合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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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法治综合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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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日下午,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综合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综合协调小组组长黄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宽良、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孙荣斌及法治综合协调小组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了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山东省委《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纲要,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法治为基本方略,抓好协调小组各项工作,以更加务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谋划推动全区法治建设。

会议强调,法治综合协调小组要高站位、谋全局,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作用,在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多点发力、同频共振。对标协调小组的综合性。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法治整体谋划思考;对标协调小组的协调性。加强纵向联系和横向沟通,做好工作配合,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统筹;对标协调小组的推进与落实。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研究重要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全区重大法治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责任不落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资源优势,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要深入贯彻《淄博市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深化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治作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依规解决百姓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争议,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