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博山区司法局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1-51731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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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博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山东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鲁法委发〔20207号)和《中共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委发〔20214号)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改革政治责任、主体责任,锐意创新、精准发力,下发《淄博市博山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博法委发〔20212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制度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公开制度。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方便群众查询”的公开原则,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生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范围包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对允许网上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均会采取保密技术处理,确保不公开涉及行政相对人、证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公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截至目前,博山区司法局已经公开生效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共计134份。

二是推行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格式模本及受理条件信息公开制度。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详细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所需要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并附有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授权委托格式文本及行政复议法定的受理条件,同时在行政复议办公室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格式模本及受理条件宣传册张贴在接待群众公共区域,加强了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了解,方便了群众准备行政复议申请所需的材料,真正实现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

 三是推行行政复议办公地址电话信息公开制度。博山区司法局及时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山东省政务网公开淄博市博山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和办公时间,并在办公地点挂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室牌子,方便群众寻求行政复议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