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政策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以商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3-533269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政策解读:《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山区“以商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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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原因

为充分调动本土企业参与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区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和市外优质合作伙伴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程度互利合作,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博山区“以商招商”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七条。

第一条:奖励对象奖励对象有两类:“以商招商”项目和“以商招商”引荐人。

第二条: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有两条:项目奖励认定标准和引荐人认定标准。

第三条:奖励政策。奖励政策有两条:项目奖励和引荐人奖励

第四条:申报程序。申报程序分三步:申报、审核、奖励兑现。

第五条: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引荐奖励资金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施行时间及有效期等。

第七条:解释部门。

三、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周文荣  0533-418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