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标题: 《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 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11F/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司法局

《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 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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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统筹协调推进入市试点改革,按照“试制度、试规则”总体要求,重在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起草了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现对《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意义

(一)针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审慎稳妥推进,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行政区域内暂停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选取北京大兴区、上海松江区等33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农村“三块地”改革。三块地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大内容。目前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以163票赞成、1票反对和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做出重大制度创新,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同时,在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时,法律要求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入市。此项创新是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最大的亮点。意味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成果向全国推广,这将为入市交易的市场化扫除障碍。

(三)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博山区成功列入第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第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共11个,我省为济青局部片区。济青局部片区试验范围为:济南市历城区、长清区、市中区、章丘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青岛市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济青局部片区重点在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5各方面进行改革实验。

二、《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法规依据、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2.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3.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三)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二)起草过程

2020年4月底至5月初,区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赴浙江丽水、德清、江西抚州等地学习,在借鉴浙江省德清县成功开展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内部充分讨论研究后起草了《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及关配套政策(包括《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规定(试行)》《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人行博山区支行、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起草了《博山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暂行办法》。于7月30日召开由区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10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部署会,各相关部门对起草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8月4日再次召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专题会,就入市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征求意见进行了调度。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进行了意见反馈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会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部门反馈意见对入市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9月3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向社会公示了《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并向区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10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取征求意见稿8份,共计10条,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以上意见对《入市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三、《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共8章43条。确定了入市途径、范围,明确了入市主体,规定了入市方式和程序,解决了收益分配机制,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