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博法办发〔20222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各部门、单位职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了我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现予印发。各普法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普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普法责任制的组织保障,严格按照《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全面履行普法责任。

 

附件:1.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2.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24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全区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1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宣传新发展理念,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2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和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3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突出十九大以来新颁布的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大力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实施“宪法进万家”工程。

2加强民法典宣传。深化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多角度、多领域宣传普及民法典。

3.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开展法治宣传。围绕高质量发展大赋能行动”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5.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3.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配合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

四、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健全并落实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附件2

 

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普法工作重点任务

拟宣传的重点内容

重点普法对象

完成时限

1. 

区纪委监委机关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廉政教育。

2.提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

3.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

3.《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

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全年

2. 

区委办公室(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

1. 牵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区委办公室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2. 健全完善区委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法规室、档案管理科等科室带头加强学法用法。

3.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推动党内法规宣传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

4.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宣传。

5. 落实把保密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6. 落实本单位、本系统保密法治普法教育。

7. 加强与人民防线组织沟通联系,提高人民防线组织的国家安全意识,指导其开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新发布的党内法规。

4.加强宪法、民法典宣传;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6.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等。

全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干部、涉外人员、涉军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党政机关、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民众。

全年

3.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 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 对常委会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考试,任命后组织宪法宣誓。

3. 加强对“八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的督促指导。

4. 抓好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等;

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

5.各委室根据工作职能,加强对选举法、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的学习;

6.对《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督促指导。

机关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全年

4.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1.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程度和统筹力度,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机构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

2. 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晓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利。

3. 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

4. 进一步提升《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知晓率,推动政府行政监督制度落实。

5. 通过《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宣传贯彻,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和问题解决。

6.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8.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宣教活动。

9.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政策措施;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细则》规定要求;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规内容;

7.《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内容学习;

8.《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

9.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政府督查工作取得的效果成效。

10.宣传推广外事管理政策。《荣誉市民授予办法》、领事保护知识、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领事认证代办、外国人来华邀请、因公出国管理办法、淄博市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平台推广使用等。

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全区外事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涉外单位、企业人员;有出境需求的普通市民。

全年

5. 

政协办公室

1.指导加强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政协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3.抓好本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人民政协理论。

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政协委员等。

全年

6.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4. 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年”活动,提高组工干部学法用法水平。

5.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

全体干部职工。

全年

7. 

区委

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2. 广泛开展2022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3. 建立博山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工作协调机制。

4. 持续推进《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

5. 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 组织区属网络媒体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普法宣传。

6. 组织区属网络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7. 开展举报和辟谣普法宣传,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8. 利用网络安全宣传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党内法规;

3. 宪法、民法典、;

4. 《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5.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1.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

3.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网络安全有关人员;

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有关人员。

全年

8. 

区委统战部

1.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 加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侨法宣传周”和“民族宗教宣传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3.《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

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少数民族群众、村(社区)两委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侨务干部、归侨侨眷。

全年

9. 

区委政法委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6.《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

全年

10. 

区委政策研究室

1.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

全年

11.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2. 加强对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积极推动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 用好“淄博机关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抓好本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国共产党章程》;

5.《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全年

12. 

区委老干部局

1. 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要求,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 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老同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

3. 组织熟悉法律相关专业的老同志进行普法宣传,为建设法治博山贡献力量。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局系统干部职工,广大离退休干部、青少年。

全年

13. 

区法院

1.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院干警学法考法工作,积极组织法律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2. 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案件审理、解决矛盾纠纷中学习法律知识。

3. 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结六定”活动,深入一线做好普法宣传活动。

4. 组织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等,协同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将庭审现场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

5. 发布典型案例,坚持开展法官以案释法活动,让具体案件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6. 发挥司法资源优势,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破产审判实务、金融审判实务普法宣传。

7. 加大失信惩戒和强制执行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8. 抓好本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党内法规;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4.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关的法律规定。

全区法院系统干警、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工作服务对象以及公职人员、在校学生、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社会群众。

全年

14. 

区检察院

1. 围绕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落实区委部署,结合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 以法治讲座的方式,对博山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

5. 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 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

4.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 《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诉讼活动当事人。

全年

15.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普及《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

3.《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各景区从业人员、景区游客和社会公众。

全年

16. 

区总工会

1. 指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推进工会系统尊法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3. 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

4. 指导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

5.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任务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

3.《工会法》《法律援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

工会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

全年

17. 

团区委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宣讲。重点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禁毒防艾、防溺水、防电诈等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青少年、学生等。

全年

18. 

区妇联

1. 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面向妇女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 按照妇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在平安家庭创建、婚姻家庭辅导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

社会公众、妇女群众。

全年

19. 

区残联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建设完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探索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涉及法治文化内容的文艺活动,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全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社会公众等。

全年

20. 

区发展和改革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编印明白纸、一封信等普法宣传材料在执法过程中向服务对象发放等形式,做好执法过程中的普法教育。

2. 组织“法律法规制度”学习月、“机关大讲堂”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面向企业、广大群众等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做好执法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

4. 以发改部门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为重点,按清单确定时间、方式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3.《煤炭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等发改职责领域的法律法规;

4.《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执法服务对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全年

21. 

区教育和体育局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

3. 加强教体系统干部职工普法。

4. 持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普法教育活动。

5. 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6.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

7. 持续加大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8.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教育督导“长牙齿”提供法治保障。

9. 围绕第25届推普周主题,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

10. 加强学校教职员工、青少年及涉考考生法治教育。

11.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普法考试、年终述法等制度。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深化“法律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活动。

12.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法治文艺活动。

1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3.《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办法》《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

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全体运动员。

全年

22. 

区科学技术局

1. 落实好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加大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政执法等宣传力度。利用“科技活动周”“新材料博览会暨论坛”“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推进法治宣传。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

5.《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公众、科技人员、高校院所人员。

全年

23.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 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工业企业、广大群众等开展法律宣传,做好执法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安全生产法》《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技术改造条例》《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民群众等。

 

 

 

全年

24. 

公安分局

1.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 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

3. 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4.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及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5.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博山公安法治文化品牌。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要求;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等;

4.《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等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5.配合110警察节、重要节点或上级要求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安工作等内容;

6.围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警媒合作,引导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公安法治宣传报道,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生、村(社区)两委成员、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等,管理对象和群众。

全年

25. 

区民政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业务实际做好民政领域普法工作。

1.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

2. 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安全生产、保密工作、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

3. 《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领导干部、区级及各镇街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困难家庭、困难群众等。

全年

26. 

区司法局

1. 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指导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博山法治文化品牌。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 《公证法》《律师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法律服务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人员等。

全年

27. 

区财政局

1. 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指导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法考法。

3. 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法治文艺活动。

4. 宣传国家立法治度、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财税法律制度等。

1. 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党内法规等。

2. 宣传宪法、民法典、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

3. 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管理对象等。

全年

2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党内法规;

3.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等;《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法律法规。

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全年

29. 

区自然资源局

1. 抓好本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系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齐风淄水·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

4. 利用湿地日、全国植树节、爱鸟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日,持续开展做好“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测绘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土地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防灾减灾、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服务对象、自然资源咨询员、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全年

30. 

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1.抓好本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系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4.利用全国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日,持续开展做好“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测绘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促进法治建设。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服务对象、涉及规划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全年

31. 

区生态环境分局

1. 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指导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行政处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网格员等。

全年

3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2. 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开展普法讲座,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工地)等活动。

3. 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普法活动。

4. 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5. 在人防工程管理质监、执法过程中开展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的普法活动。

6. 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时间节点(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日、国防教育日、防空警报试鸣日、国家宪法日)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活动。

7. 开展人防法治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进企业、进学校)。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3.《建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4.《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淄博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人防政策性文件。

本系统工作人员、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机关干部及企业管理人员、在校学生、社区居民。

全年

33. 

区交通运输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

4. 抓好面向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的普法宣传工作。

5. 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案例。

6.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

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全年

34. 

区水利局

1.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好法治宣传工作。

4. 做好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3.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

4. 《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村(社区)“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等。

 

35. 

区农业农村局

1. 抓好本单位系统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3.《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领域法律法规。

农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经营业户、广大农民群众。

全年

36. 

区商务局

1. 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组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法。

2.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业务科室和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普法宣传。

3. 深化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建设,依托微信微博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立体普法宣传。

4. 加强法治建设,抓好全区商务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3.《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

4.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

5.《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全年

37. 

区文化和旅游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组织开展好“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旅游重要节日普法。

4.组织开展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活动。

5.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公共图书馆法》《文物保护法》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

文化和旅游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国家工作人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导游员、游客等。

全年

38. 

区卫生健康局

1.发布委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

2.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

3.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健全疫情防控体系。

4.组织参与 2022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普法教育活动。

5.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律法规;

5.《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淄博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市民等。

全年

39.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指导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2.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2022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4.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

3. 《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等。

全年

40. 

区应急管理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贯。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 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

3.《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4.《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和生产经营单位等。

全年

41. 

区审计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

全年

42.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抓好普法工作落实。

3.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4. 举办政策培训、法治论坛、法律讲座等活动。

5. 组织“应知应会”答题和普法考试。

6. 开展行政审批“法律六进”活动。

7.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8.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

5.行政许可审批业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6.《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

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公众等。

全年

43. 

区市场监管局

1. 落实“普法走在执法前”工作方案,精心打造市场监管普法特色品牌,助力“八五”普法提档升级。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2022年度主要工作项目之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治度,建立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

4. 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等文化阵地作用,探索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普法工作互动性和趣味性。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

区局全体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监管服务对象等。

全年

44. 

区统计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统计法,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统中的基础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区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

全年

45. 

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

1. 落实好本单位、本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加大医疗保障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解读社会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政策法规,提高参保人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3.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学法、用法培训。

1.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2.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3.《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医疗保障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5.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生育保险相关法规政策。

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和医保系统干部职工。

全年

46.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

2.抓好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宪法、民法典、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条例;

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的内涵、特征、表现形式及危害。

机关工作人员、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读学生、老年人、社区居民等。

全年

47. 

区大数据局

1. 指导加强局机关全体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 抓好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

局机关全体干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全年

48. 

区信访局

1. 4月下旬至5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序信访的意识,积极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2. 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把宣讲信访法律法规、告知信访权利义务等作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必要内容,将法治宣传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

3. 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广泛吸纳社会力量,通过组织动员、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途径,进一步健全、拓宽第三方参与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个人和群团组织、行业性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在充分利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信访法治宣传效果,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信访工作条例》;

2.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3.《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淄博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4.《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逐级走访的办法》;

5.《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各级信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人员以及信访群众。

全年

49.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 明确任务分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3.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党内法规;

3.安全保密相关法律规定;

4.淄博市公园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领导干部、全体工作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

全年

50. 

区委

党校

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4.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区农村党员、本单位全体教职工。

全年

51. 

区投资促进中心

1.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3.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4. 围绕投资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对外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国有资产及公务员等法律法规;

5.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与招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全年

52. 

区税务局

1. 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2. 进一步做好《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律法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学习、宣传和培训。

3. 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税收宣传,做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讲解,提高全民依法纳税、协税护税意识。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党内法规;

3.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新修订、新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等;

4. 社保费缴纳等相关政策。

领导干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纳税人、缴费人等。

全年

53. 

区交警大队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2.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

3.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博山交警法治文化品牌。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要求;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等;

4.《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5.配合110警察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或上级要求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安工作等内容;

6.围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强化警媒合作,引导各类媒体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报道,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生、村(社区)“两委”成员、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等,管理对象和群众。

全年

54. 

区邮政分公司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2. 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送法进企业、普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持续推进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深化“法律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活动。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等各类活动,积极打造富有部门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4. 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三大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营商环境、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双拥共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快递网点管理办法》等。

党员干部,各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快递从业人员,寄递消费者。

全年

55. 

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

1.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开展“统计法颁布日”纪念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商超扩大“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效果。

4. 按照年度普法和执法计划,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工作。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统计法、党内法规;

4.统计法实施条例;

5.《山东国家调查队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试行)》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统计辅助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等。

全年

56. 

区人民银行

1. 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 指导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博山法治文化品牌。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

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工作人员等。

全年

57. 

银监局博山分局

1. 加强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培养,强化法律知识学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履职。

2. 加强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依法维权。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银行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本单位领导干部、银行保险行业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等。

全年

58. 

区气象局

1.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学习。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的重大进展。

2.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具体环节,及时解疑释惑。

3. 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4.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借助网络和新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宣教活动

5. 积极做好防雷安全和施放气球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气象法律及防灾减灾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加强在校学生及民众的普法工作。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气象干部职工、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全年

59. 

博山水文中心

1. 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指导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3.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博山水文法治文化品牌。

4.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文条例》等。

水利水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水文相关从业人员等。

全年

60. 

区消防救援大队

1. 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消防执法人员学法考法。

2. 结合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对《消防法》《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贯。

3.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

4.《消防法》《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支队领导班组、消防执法人员、参与辅助执法的消防员、消防文员等。

全年

61. 

区烟草专卖局

1. 通过对全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决策。

2. 确保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 确保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4. 确保干部员工懂法敬法、依法依规管理。

5. 确保零售户、烟农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1.《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

3.《广告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4.《政府采购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

5. 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与执法和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烟草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典型执法案例等。

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卷烟零售户、烟农等。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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