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2X7/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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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424名,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79人。本次招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为6个月。

今年我区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一是公益网格员、宣传助理员、四好农村路专员、“如康家园”专员、文保巡查看护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专岗;二是社会治理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和设施维护类综合协理员岗。镇(街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我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不得申请人员: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除外);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退出的;享受过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其他类似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已上岗和就业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博山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2023年博山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一本通”账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各镇(街道)负责核实并提供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家庭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填报备案表(附件4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6月2617:00前

3报名地点:本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办公室。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26月27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本次民主评议,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按照“先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再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开展,个别村(社区)如无法执行以上程序的,需要报请镇(街道)党委确定民主评议组织形式

3、要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公示

各镇(街道)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1、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各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各镇(街道)出具附件5《博山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批备案汇总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3、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乡村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或隐瞒个人信息的,将按照管理办法取消聘用资格或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助。

(二)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

(四)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五)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号)相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度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其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水平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岗位。

(六)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此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收取费用。

(八)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协议随之终止。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区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镇(街道)监督电话:可查阅《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1-1: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公益网格员)

附件1-2: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如康家园专员

附件1-3: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四好农村路专员

附件1-4: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文保巡查看护员

附件1-5: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宣传助理员

附件1-6: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

附件1-7:2023年博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综合类岗位

附件22023年博山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3: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附件5:博山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批备案汇总表

 

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6月21

 

                                    附件1-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