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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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07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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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各“金蓝领”培训基地:

 为加快推进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稳岗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淄博市“金蓝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度“金蓝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一)2022年“金蓝领”培训紧紧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组织实施,优先支持我市“四强”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职业(工种),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的地方特色的产业。

(二)培训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为对象,优先培训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侧重学员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三)参加培训人员范围为我区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体培训工种等级见附件1。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补贴范围。已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员不纳入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区分资金来源。

二、培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参加高级工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含)以上。

2.参加技师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以上。

3.参加高级技师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8年(含)以上。

4.在工程技术等部分领域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要求的,可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参加技师培训;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参加高级技师培训。

(二)报名流程

 1.单位报名。各单位在9月13日前,将《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申报表》(附件3),身份证和有关证书复印件报培训职业(工种)对应的培训基地。

 2.培训基地汇总初审。培训基地对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材料(参训人员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性责任的说明等)进行初审。有关报名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查。

初审完成后,各培训基地在9月15日前,汇总填写《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连同《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申请表》、《2022年度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统计表》(附件5)报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培训人员一经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3.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人员确认后,各培训基地填写《2022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三、培训组织实施

9月16日前,各培训基地按培训实施方案启动培训。培训应严格执行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切实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解决工学矛盾。鼓励支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原则上技能培训线上课时占比不超过总学时的40%。

培训工作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考核评定

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要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结业考评,结业考评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合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成绩合格的学员,视为结业考评成绩合格。培训基地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评价主体责任。考核评定应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总结归档

考评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应将培训方案、报名材料、培训人员名册、师资证明、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开班及结业照片、结业考评成绩等材料整理存档,并根据培训和考评情况撰写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实施情况、参训学员到课情况、结业考评情况、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一份报区县人社部门,一份本单位存档备查。各培训基地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淄博市“金蓝领”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6) 报区人社局就业管理科。

六、经费保障

“金蓝领”培训补贴标准为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高级工2000元/人,由市财政承担。培训任务完成后按照考评合格人数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金蓝领”培训资金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课件费、网络教育费、教材购置费、实训耗材费、场地费、教学设施设备费以及培训教学工作费用,不得用于管理人员的餐饮、通讯、福利费用。培训基地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质量。要按照规定的培训条件,逐人逐项审核参训人员资格条件。对超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限不足、无企业劳动关系人员、非技工(职业)院校教师、非我市企业职工不得纳入培训范围。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应向区县人社部门书面说明情况。

(二)各培训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制订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预案,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区县人社部门将根据各基地培训计划,不定期抽查检查,重点检查学员签到表(指纹记录)、授课教师、职业(工种)与等级、课程内容、培训人数与授课计划表是否相符,签到表必须由学员签字,不能代签、划勾。各基地采取集中授课、实操训练或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应按规定签到、录制视频。视频录制应按照授课计划,每课不少于15分钟,视频内培训人数应与签到人数相一致。

(四)有关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博山区人社局

 就业管理科

 

陈震

 

0533-4251010

 

淄博市技师学院

郭恩山   李靖祥

 

15965530577 

13964449088

淄博职业学院

孙琳琳

18053376066

 

附件1:博山区2022年度“金蓝领”培训项目基地.xlsx

附件2: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申请表.doc

附件3: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4:淄博市2022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5:2022年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统计表.doc

附件6:2022年度“金蓝领”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