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 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 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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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1-51382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
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
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按照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淄博市“六保三促”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双零”家庭认定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无1人就业,或虽有1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参加就业指导,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可申请认定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
二、城乡“双零”家庭援助工作目标
(一)实现“动态消零”。“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申请登记认定后,只要有正常劳动能力,积极应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确保每户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只要有正常劳动能力,积极应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转移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确保实现每户1人转移就业。对城乡“双零”家庭援助工作,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构建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服务高效、运行规范的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机制。
(二)实行属地化动态管理。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城乡“双零”家庭的系统认定、销号管理,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城乡“双零”家庭的认定、台帐管理等,进一步完善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
三、城乡“双零”家庭认定流程
(一)实行自愿申报认定制度。“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愿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申请,填报《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由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申请认定。“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自愿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认定申请登记表》,由乡镇人社服务机构申请认定。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认定情况,建立备案制度,并及时在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中进行标记。
(二)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各区县要对城乡“双零”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切实做到一户不少、一人不漏,底子清、情况明、数字准。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双零”家庭及时申请登记认定。全面掌握辖区内“双零”家庭总量,对每一户“双零”家庭的自然状况和就业现状做到“六清”(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技能特长清、择业要求清、就业去向清),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三)建立跟踪服务制度。要建立和落实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就业后的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制度,对已实现就业的城乡“双零”家庭成员,要及时掌握就业动态和实际需求,帮助他们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接续等工作,促进其稳定就业。
四、夯实基础,积极开展就业服务
(一)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社区、乡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定期走访居民家庭,了解掌握辖区内援助对象就业、享受政策等情况,及时发现并上报新产生的城乡“双零”家庭。社区和乡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向城乡“双零”家庭宣讲就业扶持政策,介绍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和办理流程,帮助办理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就业过程中的各项补贴政策,加强对已实现就业再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
(二)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市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专门为城乡“双零”家庭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主动为城乡“双零”家庭成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素质测评等服务。要加强职业指导,使城乡“双零”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树立市场就业、自谋职业的观念,选择适合其特点的就业形式和路子。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城乡“双零”家庭的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发适应岗位需求的就业培训项目,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对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双零”家庭,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扶他们尽快实现自主创业。
(三)实行结对帮扶服务。开展向城乡“双零”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采取发放帮扶联系卡,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城乡“双零”家庭结对子,通过提供岗位信息、政策咨询等措施,促进其就业再就业。要建立结对帮扶城乡“双零”家庭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落实援助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帮扶。
请各区县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城乡“双零”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情况,具体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晓龙
电 话:0533-3142653
电子信箱:zibojiuye@zb.shandong.cn
附件:1.《“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认定申请登记表》
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
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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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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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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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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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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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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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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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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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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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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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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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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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原工作单位 |
失业时间 |
专业特长 |
是否灵活就业 |
月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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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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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意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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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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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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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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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情况 记录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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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审查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1.此表一式两份份,居委会、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各一份。
2.援助意向包括:①单位就业②自主创业③灵活就业④其他形式就业⑤政策援助⑥培训援助。
附件2: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认定申请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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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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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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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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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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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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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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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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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耕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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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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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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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特长 |
是否灵活就业 |
月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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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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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意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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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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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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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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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 情况 记录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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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审查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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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两份,村委会、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各一份。
2.援助意向包括:①单位就业②自主创业③灵活就业④其他形式就业⑤政策援助⑥培训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