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4季度至2023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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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2X7/2024-542275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2022年4季度至2023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2年4季度至2023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拟发放名单.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