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2025年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5-55148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2025年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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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博山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

博山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9.1%。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6家,入住老人1400余人。设有床位274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888张,占比达69%。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处,农村幸福院47处,并建立了居住小区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审批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

 

四、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博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3-411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