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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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11-502360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1-01-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 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0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4条,占17%;政策法规4条,占17%;规划计划1条,占5%;业务工作11条,占48%;其他信息3条,占1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1年1月26日